【大棋盤】支聯會「抗命」集會或違《國安法》

2021-04-27 06:48

支聯會每年在維園舉辦的六四燭光集會。資料圖片
支聯會每年在維園舉辦的六四燭光集會。資料圖片

前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在剛過去的周末,以自己因非法集結被入罪、將被褫奪葵青區議員議席為由,正式通知支聯會,他的議員辦事處會停止運作,亦由即日起退出支聯會。梁耀忠自支聯會成立後,一直是支聯會常委,直至去年十二月退出,現在更直接退出支聯會,令人更關注支聯會的去向。

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成立的支聯會,除了每年在維園舉辦的六四燭光集會外,更提出五大綱領,包括「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但去年《港區國安法》訂立後,上述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是否牴觸《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惹起關注。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就曾經指出,全國人大會議在二○一八年修改憲法,在第一條第二款新增了一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項修訂是以憲法確立中共的領導地位。譚耀宗認為,「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違反這條新增憲法條文,亦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禁止「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行為,認為支聯會成員不合乎「愛國愛港」的參選資格。

據聞,《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支聯會內部亦評估《國安法》帶來的影響。過往支聯會除了在香港搞六四燭光集會外,亦與海外民運人士有所聯繫,近期這方面的聯繫已變成更為小心,並將敏感資料作出處理。至於受到爭議的五大綱領,支聯會則表明不會改動。有熟悉法律的泛民中人指出,要觸犯《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需要有兩個前提,分別是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即使「結束一黨專政」屬顛覆口號,只要支聯會的行為都是合法進行,不見得就會違反《國安法》。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燭光晚會,警方首次以疫情關係拒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支聯會仍然「抗命」行事。支聯會打算今天再向警方申請六四集會不反對通知書,惟本報昨天引述消息,指警方今年亦會以疫情關係拒絕申請,究竟今年支聯會是否繼續「抗命」呢?該泛民中人直言可能有危險,因為一旦「抗命」,就跌入「非法手段」,加上「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就有可能觸犯《國安法》。在剛完成審結的「八一八非法集結案」中,多名反對派領袖被判刑十二至十八個月,若涉及《國安法》,刑期將會更長。支聯會高層又是否打算承受這樣的法律風險呢?

杜良謀
大棋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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