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料修訂《選舉條例》「通常居港」定義
2020-10-10 08:00
本報日前獨家報道政府正研究容許身在大灣區的港人,在本港下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於當地投票,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昨在電台節目上表示,選舉權是所有香港永久居民的權利,政府理應創造條件,如修改《選舉條例》對「通常居港」的定義,容許身處海外或大灣區的合資格選民能在選舉日投票,讓更多人履行公民責任。
葉國謙話,居於內地的合資格港人以往可回港投票,但受疫情影響,他們未必能及時回港投票,認為原則上容許境外投票的方向,應該囊括全球的香港永久居民,不止限於內地,但內地與香港關係較為密切,大灣區亦屬於國家戰略部署,故應率先在大灣區推動港人境外投票。不過,政府如果真是推出境外投票措施,就須研究修改《選舉條例》來處理有關問題,包括重新界定選民資格對「通常居港」的定義。
維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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