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公僕宣誓擬下月實施拒簽或革職

2020-09-23 08:03

政府計畫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要求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等。資料圖片
政府計畫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要求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等。資料圖片

政府計畫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要求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等。有關諮詢早於八月底完結,各工會團體原本要在八月底向公務員事務局提交建議並開會討論宣誓事宜,惟局長聶德權臨危受命,須統籌普及社區檢測計畫,會議延至昨日舉行,會上主要由聶德權解答「四大四小」公僕團體的種種疑問。

據了解,聶德權透露,政府將於十月中發出通告,公布新入職公務員簽署文件的安排,文件內容包括要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若不願簽署將不獲聘用。有與會者指,聶德權亦承諾在發出正式通告前會就有關安排再諮詢工會意見。另外,日後獲推薦晉升出任較高職級、首長級等重要角色公務員,以及職級較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都是首輪要宣誓的人員。

工會較關心如何處理多數現任公務員的宣誓問題。多個團體都表示,其會員認同公務員要守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不過亦有人對宣誓有所憂慮。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就做了一個意向調查,主席馮傳宗指,五十八個盟會中,有九成完成問卷調查,當中六成多盟會贊同宣誓,但亦有接近四成盟會有保留,部分關注簽署文件後,若違反誓言有甚麼罰則。

公工聯主席唐麗娥關注,做宣誓是政府單方面更改僱員合約,若果現職人員不願簽署文件有何後果?政府有何補償方案?不過,聶德權就話正諮詢律政司如何處理。她亦要求政府在落實前要清楚列明罰則及指引,「乜嘢做得,乜嘢唔做得。」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沖指,如果沒有列明罰則,公務員可能會用不同藉口推搪不簽文件,但他亦希望政府在處理違反宣誓的紀律案件時,有一個公平程序,亦最好講明按現有懲處程序處理。

對於工會提出的問題,據聞,聶德權曾在會上強硬回應:「違反誓言等於違反《基本法》,等於違反《國安法》,主要罰則是會被革職,但容許公務員有申訴機會。」可見政府希望推動所有公務員宣誓或簽署文件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決心。

華員會會長利葵燕就提到,聶德權在會上說,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九十九條、《港區國安法》第六條指就任公職者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以及《公務員守則》要求公務員宣誓。要令各公務員信服,她向當局獻計,建議聶德權向公務員解釋清楚做宣誓的法理依據,以及講解當中的灰色地帶,包括講明若不配合可能會違法,並要求全體公務員不分高低履行,令大家明白宣誓是必要的。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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