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保留最後話語權 梁美芬:香港只有三權互相制衡

2020-09-02 16:42

梁美芬。
梁美芬。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及特首林鄭月娥先後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有關澄清足足遲了23年,認為早應在回歸時在教科書及學校教育中講清楚,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從來不是實行三權分立,只能說在一國兩制下、高度自治範圍內實行三權互相制衡。

梁美芬解釋,《基本法》整個結構是保障行政主導,在行政方面,政府及特首的決定有機會受到司法覆核,而立法會亦可不通過政府的《財政預算案》等,行政受到制衡。而在一國兩制下,司法機構有獨立審判權,但在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案中,上訴法庭清楚表示香港不是實行西敏寺式或美國式的三權分立,而是要在一國兩制下有中國憲制的架構。她指,如果涉及中央與地方關係或中央的責任,《基本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

她續指,重要的法案、《財政預算案》,以及重要政策都是由司局級官員所帶領推行,而非立法會主導,從而可體現香港實行行政主權。根據《基本法》第48條,中央在有需要時可對特首有指令權,可見即使是行政主導,在一國兩制下,中央保留了最後的話語權。

至於立法方面,梁美芬指根據《基本法》第17條,在絕大部分情況下,立法會自行制定香港自治範圍內的法例,如果香港所訂立的法例不符合《基本法》中的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全國人大可發還法例,屆時須修訂或廢除有關法例。

梁美芬指,上述條文都說明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不存在西方式的三權分立,一些學者及政客可能不清楚全球只有美國真正實行三權分立,其他國家都是行政主導。

梁美芬續指,早在香港回歸時就應該在教育體系釐清,否則就不會出現去年的有人爭取港獨、自決等事件,甚至「用暴力去推翻中央政府的講法,「年輕人少不更事,讀錯誤的知識,最後其行為要大家埋單」。她認為香港是行政主導而三權分立是「講得太遲」,希望教育局未來付諸實行,尤其是中小學的教育不能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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