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糊】推銷員強姦案

2021-02-25 11:00

  一名二十六歲的安全套推廣員,到大學校園進行安全套避孕推廣活動期間,遇上一名剛升讀大學的女性舊同事,並應邀前往大學女生宿舍與她短聚,期間涉嫌強姦。

  該名推廣員聲稱女事主是自願,由七男組成的陪審團商議四小時,以六比一壓倒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

  二人本早相識。案發時「受害人」在知道被告在同一所大學的校園推廣避孕套,便去找被告。二人喜相逢之後,被告稱有空閒,希望可到原告女子的宿舍「休息」。

  女方先與被告一同吃晚飯,再帶被告到宿舍房間。在宿舍房間一同躺着玩手機,後來女方去洗手間出來,發現被告已關上房間的燈,培養情調。二人雙雙躺下,被告循序漸進,先脫去對方口罩和吻她,女方曾拒絕,被告不理,再伸手進女方內褲撫摸下體,與她性交。

  此一過程,啟於「安全套推廣」。女方明知此一物品敏感,竟然不避嫌先與這位充滿魅力的推銷員舊朋友晚飯,然後帶往宿舍。食飯、上房、打機、互相躺下、女方聲稱去廁所、男方聽見水聲(水聲不一定是沖廁,可能是花灑),然後女方回到牀上來,隨時還面帶笑容。

  七名男陪審員在法庭,一定陰陰笑的聽完陳詞,你眼望我眼,早已有答案。退庭之後何須四個鐘頭商議?四分鐘都嫌多。之所以用得四個鐘頭,不排除有人藉認真嚴謹、協商討論為名,將整件事不斷回帶,當做看色情小說一樣重溫回Loop其中細節。最後製造六對一通過的結果,是向社會交代:我們是有爭議的,並不是一面倒,中間研究情節起承轉合,每名男陪審員以自身的性經驗互相激辯印證。香港的司法制度,確實進步過內地,真是十分公正的。

陶傑

芝麻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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