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堅 - 儒家思想 與企業社會責任|靜水深流

2023-12-12 12:54

林永堅 - 儒家思想 與企業社會責任|靜水深流
林永堅 - 儒家思想 與企業社會責任|靜水深流

近年,不少企業都大力提倡企業社會責任(CSG)或企業可持續發展(ESG),希望一改過往商人唯利是圖的負面形象。部分論者更認為這些概念與儒家思想不謀而合,並主張復興傳統儒商精神。但儒家思想與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是否真的合乎節,其中差別確需仔細辨明。


孔孟「重義輕利」

義利之辨是儒家十分重要的課題,它探討了人在道德與利益之間的抉擇,亦即待人處事的根本原則。在《論語》中,孔子雖不反對人們謀利,並提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但他同時補充「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在孔子看來,「義」較「利」更加重要,人們必須在合乎「義」的前提下謀「利」。因此孔子指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小人的分別在於價值取態的不同,前者以道德為行事依據,套用宋代理學家程頤的說法,君子判斷事情的正確與否,乃取決於「義當為與不當為」。若事事只執着於功利計算,強調實際收益的多寡,則只是小人所為。

到了孟子的時候,儒家「重義輕利」的傾向更見明確。孟子堅決反對人們貪圖利益,放棄道德。例如他會見梁惠王時,便直言「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認為在上者只懂追求利益,只會導致上行下效,使國家喪失道德觀念,人人爭奪不止。但除了金錢、權力等世俗利益外,孟子輕視的「利」也包括各種效益計算。孟子相信仁義道德乃源自人的內心及良知抉擇,此即所謂「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

相反,道德行為若牽涉利益計算,只會降低道德的內在價值,最終使人放棄道德,就如在《孟子》書中所記述宋牼的故事。話說當時秦楚交戰,反對戰爭的宋牼於是極力游說兩國諸侯,痛陳戰爭利害,務求使他們明白戰爭只會令自己得不償失。對於宋牼的努力,孟子雖十分欣賞,但對於他以戰爭損失游說兩國,孟子卻不贊同。孟子認為兩國如因利益而罷兵,只會增加他們「懷利以相接」之心。他日發動戰爭倘能獲得更大利益,他們便會放棄和平。孟子認為只有以仁義游說兩國,讓他們「懷仁義以相接」,明白戰爭的不義,才是正確的治本方法。

反觀現今不少企業從事慈善工作,過程中往往經過仔細計算,例如它們從事的公益事業,須與品牌理念相符,而非單從社會需要着眼。從商業角度而言,「企業社會責任」在造福大眾之外,亦能為品牌建立正面形象,增加消費者好感,故不少企業對此均趨之若鶩。但對於儒家來說,這種充滿利益計算的善行,假仁濟私的舉措,卻有違仁義的本心,並不符他們「重義輕利」的道德原則。


反對利益計算

當然不少人會認為儒家這種講求道德動機,反對利益計算的價值觀,立意雖然高遠,但欠缺利益的「引誘」,卻要人們自發行善,恐怕是不切實際。事實上,遠在春秋戰國時代,各國諸侯也同樣唯利是圖,而孟子游說諸侯,也從不諱言推行儒家思想的好處。例如孟子認為國君行仁政於四方,便能「無敵於天下」,相反則「無以保妻子」,最終慘淡收場。但必須注意的是,孟子雖指出實踐仁政的好處,但並不代表他違背了儒家道德原則,成為效益主義者。因為孟子深信國君施行仁政,當源自他的「不忍人之心」,即正當的道德動機,只是從結果而言,國君能體恤百姓,上下便能同心同德,國家自然能夠壯大。正如朱熹所言,儒家相信「循天理則不求利,而無不利」,人行仁義並非為了求利,但當人願意實踐道德,則現實上自能有所獲益。

情形就如有些餐廳基於善心,每天免費派發食物予窮人、長者,他們的行為雖然獲得社會讚賞,但就動機而言,他們的善舉乃源於惻隱之心,其後的讚賞只是由此衍生。因此對於儒家而言,企業肩負社會責任,也理應源於管理層的道德自覺。企業所關注的應當是如何造福社會。

雖然儒家也相信行善可帶來實際收益,但卻不能把獲利成為「做善事」的理由,行仁義的「動機」與「結果」絕不能混為一談。

為何要實踐道德?在結果與動機、道德與利益之間,如何作出取捨抉擇?一直是歷代儒家學者念茲在茲的課題。這些問題即使時至今日仍毫不過時,現代人研讀儒家經典,確能得到不少啟發。但中國古代經典言簡意賅,往往不易理解,後人在宣揚傳統智慧的同時,倘若只是一知半解,牽強比附,此不但曲解了經典原意,也大大削弱了經典的深度與價值。


文:香港恒生大學中文系高級講師林永堅博士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3年12月12日教育版專欄「知識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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