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叉滿電40分鐘 遭收10倍「閒置費」
2025-01-16 00:00
政府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消委會表示,去年共收到179宗有關電動車的投訴,較前年122宗增加47%。其中有車主投訴因充電後沒有立刻駛走車輛,閒置40分鐘被收取高達充電費10倍的閒置費;亦有個案投訴有充電站半夜突然停止充電,充電逾11小時,只充了不足50kWh。
投訴人梁小姐使用商場某公司的中速充電站充電,並在應用程式內購買一小時充電服務,於2時17分開始充電,3時57分駛離時查看應用程式,顯示收費為166.2元,當中16.2元為一小時充電費,但系統錄得梁小姐閒置了40分鐘,故收取每分鐘5元的閒置費,收費達上限150元,惟梁小姐指充電站並沒有張貼有關閒置費的收費告示。此外,她填寫應用程式資料時已明確標明她的電動車屬該公司品牌,理應可享有自家品牌的充電優惠,即每小時14.6元,而非16.2元,她懷疑該公司濫收費用,並要求公司退還多收費用但不果。
該公司解釋應用程式有列明充電費和閒置費的收費安排,且客戶需要先輸入特定的「充電邀請碼」進行驗證方可享有優惠。梁小姐不滿意解釋,向消委會投訴,而消委會建議梁小姐可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另一投訴人王先生使用某公司在所住屋苑停車場的充電站,購買過夜的12小時50kWh中速充電服務,理應在8小時達到50kWh,收費約125元。惟他翌晨發現充電樁會在半夜突然停止充電,並需要他透過應用程式手動重啟充電。
查閱紀錄後,他發現5月中旬充電11小時,卻只充了44kWh;5月下旬充電12小時,最終只充了41.1kWh。王先生向消委會投訴,該公司解釋,充電站因受設備限制,會在電力驟降時觸發停止充電保護,導致充電不足,對此表示歉意,並同意退還因充電不足而多收的款項,亦在6月上旬完成系統及設施更新,以提供更穩定的充電服務。
影片無8K 電視得物無所用
此外,具備上網功能的智能電視近年已普及化,消委會測試9款55吋超高清(4K)智能電視機,售價介乎3890元至21980元,發現售價較高的OLED樣本在整體畫面質素評比較高,價格較低的LED或中價的QD/Mini LED樣本亦可滿足一般用戶的要求,而OLED電視機對追求高畫質的用戶更為適合。
對於市面上售價更高的8K電視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當前串流平台及影片內容尚未達8K解像度,消費者不應盲目追求高規格產品,以免得物無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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