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國安指引明年推 助執行職務不設罰則

2024-10-29 00:00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於本年初生效,政府將推出指引予公職人員履行職責。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於本年初生效,政府將推出指引予公職人員履行職責。

《施政報告》附篇提出,在2025年推出指引,說明公職人員履行職責時,如何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要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指引不設罰則,會用淺白言詞配以例子,為公職人員日常執行工作提供指導。他舉例指,負責採購的公職人員,要考慮採購物品會否受被制裁影響,「如購買儀器,日後需更換配件或零部件時,可能在制裁時不提供,或對執行職務有影響,而執行職務可能對國家或香港安全有影響,變相在考慮採購使用甚麼器材時要多加考慮。」
淺白言詞配例子作指導

鄧炳強昨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正式通過,希望透過指引,令公職人員執行日常職務時有多點思考。他強調,指引為公職人員提供指導,協助執行工作,政策目標並非用於懲罰,故細則內並無罰則。

另外,保安局將於今年底前引入「三層防範機制」,跟進具體研究和執行反恐工作。鄧炳強指,儘管香港恐襲風險仍在中度,機制正希望規範化地加強防範工作,其中「行政長官反恐督導組」由行政長官主持,負責訂立整體反恐政策方向;保安局局長主持的「保安局局長反恐統籌組」則統籌不同小組,這些小組會就情報、科技、出入境管控等範疇提出做法、意見或分析。他相信機制會令反恐工作更有效率,又透露「行政長官反恐督導組」最少每年開會一次,「保安局局長反恐統籌組」最少半年開一次會,由於工作內容與反恐有關,故相關報告一般不作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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