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有名無實」 替身登記出售

2024-09-29 00:00

深水埗鴨寮街有專售電話卡的檔口,當中有檔主私下兜售已通過他人實名登記的本地電話智能卡。
深水埗鴨寮街有專售電話卡的檔口,當中有檔主私下兜售已通過他人實名登記的本地電話智能卡。

當局為打擊不法之徒利用俗稱「太空卡」的無登記個人資料電話卡從事犯罪活動,去年2月全面實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惟新規定落實至今逾年仍似有不少漏洞,《星島》記者近日追查發現,有人於網上放售以他人名義登記的電話卡,更接受大量預訂兼可郵遞送貨,也有深水埗排檔商戶暗中銷售已實名登記電話卡,不法分子容易購入,進行詐騙等違法勾當。

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於去年2月24日全面實施,至今約有1年半,惟阻遏犯罪活動的成效存疑,《星島》記者近日在Facebook發現,有人公然放售以他人名義登記的電話卡,於是以顧客身份聯絡對方,自稱Jimmy的賣家指其所售的全部是沒用使用過的已實名登記電話卡,撥打電話、上網、註冊社交軟件均沒有問題,每張售價僅為130元,可使用1個月,包括有50G上網數據和5000分鐘通話時間,以後如繼續使用,每月只需充值48元。
網上賣家聲稱可大量預訂

Jimmy續稱,早前有100多張已實名電話卡,日前只賣剩3張啦,「你要多少張?如果大量的話需要提前預訂。」記者表示先買一張試用,詢問如何交收,獲告知可相約在港鐵樂富站當面領取,或可通過郵遞取得。

除了網上叫賣,深水埗鴨寮街也有店舖私下兜售已實名登記的本地電話卡,記者日前在一個專賣電話卡的排檔查詢,獲檔主告知有售已通過實名登記的本地電話卡,售價350元,對方隨即在檔口暗處取出一張電話卡,「你要幾多張?如果買多幾張計你平啲,320(元)一張。」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表示,為確保實名登記制有效執行,通訊辦已就實名登記制的具體運作細節和要求發出指引予電訊商遵從,指引列明電訊商必須確保用戶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完成電話卡實名登記,如發現可疑個案要盡快交予執法機關跟進,警方過往曾在接獲電訊商舉報可疑個案後,成功逮捕涉嫌利用假身份資料大量登記電話儲值卡的人士,當中包括剛於上月公布涉及跨境犯罪集團的電話騙案。

據悉,上述跨境犯罪集團於8月22日被搗破,警方指首次發現有海外犯罪集團派員來港,利用虛假身份證明文件購買及登記本地電話卡,涉案人士登記手法包括透過電腦軟件將其護照及非法獲取的香港身份證圖像進行修改,例如修改護照號碼或將其照片張貼於他人的香港身份證上,經網上登記多間本地電訊公司的預付費電話卡,成功登記至少300張。

集團又設立據點操作大批電話卡,讓身處境外成員以「假冒客服」手法致電詐騙港人,相信自今年4月起干犯逾400宗,涉款逾6100萬元,人員經調查拘捕11人,包括6名馬來西亞籍男子、3名本地女子及2名本地男子,檢獲87部俗稱「貓池」的電話數據機、15部電腦及超過8萬張預付費電話卡。
假卡來歷不明  購入隨時負刑責

通訊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必須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進行實名登記,不要購買或售賣來歷不明或聲稱已完成實名登記的電話卡,以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蒙受損失及負上刑責;通訊辦亦會持續進行突擊市場巡查及公眾宣傳活動,以確保實名登記制切實執行,並讓市民了解實名登記制的要求。

通訊辦亦再次提醒,在實名登記制下提供虛假資料及/或虛假文件,有可能構成刑事罪行,適用的罪行包括《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8A條有關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或《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3條有關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前者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0年,後者14年。此外,任何人明知而向另一方提供以他人名義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以利便干犯某罪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9條,或可能被控協助及教唆干犯相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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