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文游德康郭啟安胡雅文獲委原訟庭法官

2024-08-09 00:00

胡雅文
胡雅文

司法機構昨宣布區域法院法官梁俊文、游德康、郭啟安及胡雅文,獲特首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將於今日起生效。

另外,負責審理《立場新聞》煽動文章案的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今年屆65歲退休年齡, 根據今年5月24日政府憲報文件所指,行政長官李家超已依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行使《區域法院條例》賦予的權力,延長郭偉健任期1.5年,其現行任期為今年5月15日至明年11月14日。
郭偉健任期延長1.5年

法官郭偉健生於1959年,於1982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及1992年加入司法機構擔任裁判官。他近年曾審理「羊村」繪本案及《立場新聞》煽動性文章案,在前案裁定涉案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骨幹成員罪成及判囚19個月,後案則多次押後裁決、現排期本月29日裁決。

而《區域法院條例》訂明,當法官已屆退休年齡後,如有案件正在審理,可按情況所需繼續留任,以使該法官能就宣告判決,但法官的延任任期總計不得超過5年。

法官胡雅文生於1966年,1988年在英國泰晤士河谷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在1998年出任裁判官及至2012年獲委任區院法官。她曾審理「維園8.18流水式集會」案,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及在前年曾處理呂世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案,並判處呂入獄5年。

法官游德康生於1967年,1994年在英國、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自2002年起出任裁判官及於2009年獲委任為區院法官。他曾處理「12港人」鄭子豪及廖子文偷渡潛逃和管有汽油彈兩案,並判處兩人監禁31個月。

法官郭啟安於1989年獲大律師資格,至1997年出任裁判官及在2012年獲委任為區院法官。

法官梁俊文生在1991年獲取大律師資格,及至2007年起出任區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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