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附加費具阻嚇力 籲政府每年「盡做」

2024-07-04 00:00

政府將在明日刊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擬將不遵從條例的罰則調升3倍。
政府將在明日刊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擬將不遵從條例的罰則調升3倍。

政府強調,今次修例將設立「明確、客觀、具透明度」的機制,並擴大兩個諮詢委員會的職能,以釐定執行代辦工程的先後次序準則,並供執行當局參考以訂立計分制。有立法會議員向《星島》表示,政府資源有限,採用計分制可理解,冀每年可「盡做」工程,以釋消防疑慮。有油尖旺區議員指,區內舊樓約有2、3成業主「失聯」,導致部分大廈難以成立法團,影響消防工程進度。
建議拒付款罰則考慮強拍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過去因法例所限,政府無法介入樓宇消防工程,致舊樓問題積存。因涉及人命和財產安全,他原則上支持修例。對業主最高可獲6成資助,他認為與其他政府資助計劃相若,若代辦工程後有人拒付款,亦會有罰則,如被「釘契」,建議政府亦可考慮「強拍」等方式以增加阻嚇力。他最關注當局每年可代辦的工程量,亦明白要考慮業界承辦能力,冀當局可「盡做」。

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指,區內舊樓約有2、3成業主因身故、移民等原因而「下落不明」,部分代業主「收租」的物管公司亦拒合作,令不少樓宇難以成立法團,「消防承辦商知道大廈沒有法團,為免走數,一般不願承接工程」。另有約一成業主拒絕「夾錢」,亦令工程難以進行。他相信,就代辦工程收取附加費有阻嚇力,可促使業主自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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