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專人員擬設註冊制 提升應診效率

2024-06-10 00:00

業內人士相信註冊後的牙專人員可減少處理雜務,且有更規範持續培訓。
業內人士相信註冊後的牙專人員可減少處理雜務,且有更規範持續培訓。

基層牙科應診需求近年備受關注。港府擬修例設立「牙科護理專業人員」(牙專人員)法定註冊制度,並將培訓學額提升近一倍,勢衝擊業界生態。目前唯一培訓牙專人員機構「菲臘牙科醫院」的高級牙科醫生鍾穎欣向《星島》指出,法定註冊制度可確立牙專人員專業地位,且工作範圍放寬後,其自主性更強,有助推展「一名牙醫+多名牙專人員」運作模式,「如獨立評估並為病人作部分預防牙科護理的工作,包括清潔及擦亮牙齒、使用氟化物防止蛀牙等」。
醫衞局4月中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冀將牙齒衞生員(修例後稱牙科衞生員)及牙科治療師正名為「牙專人員」,並在修例後3年內設立法定註冊制度,及適度放寬其執業範圍。鍾穎欣解釋,牙齒衞生員現只需依法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牙管會)登記一次,此後一直在名冊上,難掌握其執業情況。
可獨立檢查口腔及清潔牙齒

而牙科治療師全數受僱於衞生署,毋須登記或註冊。當有法定註冊制度,政府可望更進一步掌握業內人手的實際情況,且牙專人員也要遵守專業守則,每年續領執業證明書,「相信一如牙醫,註冊後亦需符合一定持續專業發展課程時數或培訓要求,有助維持牙專人員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操守」。

隨着牙專人員自主性提高,亦可提高業界應診效率。鍾穎欣表示,牙醫目前要「時刻在場」,指示牙齒衞生員或牙科治療師進行洗牙及有關預防牙科護理等程序。修例後,牙專人員可獨立檢查病人口腔,並在風險為本的原則下,為簡單個案進行預防護理,也能自行為病人清潔及擦亮牙齒作拋光,並擦上氟化物防蛀等,「以往牙專人員經常要等牙醫指示才進行各項的牙科護理步驟,未來運作可更『自動波』,因此在牙科護理服務上擔當的角色更大」。不過,面對較複雜的個案,如為嚴重牙周病患者清洗牙肉底下的「牙腳」時,仍需由牙醫「時刻在場」監督下進行。

至於專門提供「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牙科治療師,修例後不再被「鎖定」於公營體系,鍾穎欣認同其就業前景將更佳,且他們若完成牙管會的認可進階訓練課程後,除了18歲以下人士外,更可為18歲以上人士進行牙科治療如補牙等,相信將受私人巿場歡迎。
學童治療師不再受限公營體系

不過,公營人手未必因而流失。鍾穎欣表示,新制下的牙科治療師,均持有牙齒衞生員資格,本已可在私營工作,「但部分人感到在學童牙科工作,滿足感更大」。至於上世紀90年代經衞生署「在職培訓」下訓練出來的牙科治療師,亦在政府服務已久,且若想有更強競爭力,在私營巿場治療成人,日後也要再通過牙管會認可的增補訓練或得到衞生署認證具備足夠知識、經驗和能力,未必會轉換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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