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林頴彤被控醫院擾亂秩序罪

2024-05-07 00:00

女藝人林頴彤(Bella)等6人,被控一項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女藝人林頴彤(Bella)等6人,被控一項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去年8月女藝人林頴彤(Bella)以及男藝人鄭雋熹等一行6人,到那打素醫院欲探望有保護令在身的女童,後疑因被拒而喧嘩擾攘,被控一項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6人當中1女子昨早繼續缺席粉嶺裁判法院聆訊,其餘5人包括林頴彤和鄭雋熹則否認控罪受審。涉案社工作供指,眾被告反對她帶女童回到院舍,林頴彤曾指罵她「無惻隱之心」。案件將於本周三續審。 

6名被告除29歲藝人鄭雋熹和30歲林頴彤外,尚包括女童的47歲母親、兩名契媽分別38歲劉姓被告和梁姓被告,以及42歲楊姓男被告,6人同被控一項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梁另被控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罪。本案尚有一名冼姓女被告早前缺席提訊,法庭已向她發出拘捕令,昨仍未現身法庭。
1被告缺席被下令拘捕

社工湛麗芳作供稱,涉案女童現年12歲,由社會褔利署監管;她由2023年1月起跟進女童個案,有權利決定女童在那裏居住、與誰接觸,女童案發時居於社署轄下院舍。她在2023年8月2日早上接到院舍來電,指女童正在北區醫院急症室。她到醫院後看見女童在護士站內 並表示昨晚被打;醫生其後表示女童可以出院。湛欲帶女童回院舍。

湛續指,警察其後到場調查女童被打一事,亦有一男三女來到護士站,他們反對女童回到院舍並要求她留院。眾人不斷指罵湛,期間女童母親指「嗰度(院舍)坐監㗎」;女童梁姓契媽,亦即本案被告之一,又曾指「佢(女童)對你無信心,佢畀人打你都幫唔到佢」。湛表示,女童在2023年8月曾三度表示在院舍內被打,社工了解後則認為事件並非打鬥事件,而是因相處上問題而有爭執。
  醫生指擾攘3小時

湛續供稱,女童最終向醫生表示希望留院一天,遂在當天轉院至那打素醫院,而她在那打素醫院看到手持相機的鄭雋熹。湛亦向醫生表示女童有保護令,因此不能有其他人陪同留院過夜,醫生向眾人解釋仍未能成功說服,遂要求社工報案處理。湛同意辯方所指,自己曾對女童說「你無得揀㗎喇」,但強調自己只是說出事實,又指「雖然佢好想返屋企,但我哋評估咗唔合適囉」。

湛麗芳亦提及,女童自2014年起失蹤,至2022年才被警方尋回,家事法庭曾要求女童母親交出撫養權,女童母親亦曾就疏忽照顧兒童罪被定罪。裁判官水佳麗就此詢問湛,社署立場是認為女童失蹤8年一事,是與女童父親或是母親有關;湛則指與母親有關。

那打素醫院兒科醫生伍俊康作供指,他並無發現女童身上有任何表面傷痕;當他拒絕讓梁陪同女童作檢查時,被告等開始情緒激動,指罵他無良心、偏幫社工,期間曾有穿黑衣持相機的男子拍攝他。伍俊康表示,梁獲酌情進入病房後不願離開,即使他已多番解釋,眾人仍在病房門口外聚集,造成心理壓力及滋擾。伍指,一般而言收症只需半小時,而當時前後共擾攘了3小時,影響病房的運作,令其他收症工作因而延後。

案件編號:FLCC12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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