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董事長劉連舸 違法放貸33億擇日宣判
2024-04-25 00:00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貪案昨日在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這位曾經意氣風發的銀行大班昨日現身被告席,留着平頭裝,神情落寞。他被控受賄1.21億元(人民幣,下同),違法發放貸款33億元,當庭認罪悔罪。法院擇日宣判。
收受他人折合1.21億餘元
63歲的劉連舸去年3月落馬,中紀委當時指其「靠金融吃金融」,涉及「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違規經商辦企業」、「攜帶違禁書刊入境」等多條罪狀。
檢察院起訴書指,2010年至2023年,劉連舸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副董事長、行長、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折合1.21億餘元。
起訴書並指,2017年底至2020年初,劉連舸任職於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銀行期間,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推動向相關單位發放貸款共計人民幣33.2億餘元,造成本金損失1.9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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