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患癌後被炒僱主涉歧視遭索償
2024-02-22 00:00菲傭受聘兩年後患上子宮頸癌及急性腎衰竭等疾病,女僱主涉不給予足夠食物又禁止她使用廚房,菲傭更疑於深宵被叫醒即時解僱、趕離寓所,菲傭返回家鄉後離世,其遺產執行人早前入稟區域法院,指女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索償58萬及要向女傭一家致歉。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僱主一方質疑遺產執行人只從死者或教友口中聽取情況,並非目擊者,又展示一段僱主關心死者為何不到廚房煮食的片段,惟沒有提供拍攝日期。
原告人為女傭Joan Sarmiento Guting的遺產執行人Ma. Carla Arangote Temporosa,由Denise Souza大律師代表;被告為女僱主Choy Chiu Yee Rita,由陳業禧大律師代表。
不准使用廚房及雪櫃
Ma. Carla Arangote Temporosa供稱與死者為教友,直到死者被辭退後才聽到她對僱主的投訴,當時死者「感到受傷害」,包括僱主得悉死者病情後零溝通,又表示死者向朋友討食物,因為僱主沒有提供足夠食物、不准使用廚房,死者還不被允許存食物於雪櫃。她表示,死者認為僱主擔心其病有傳染性,女僱主一方質疑只屬死者主觀感受,而且以上僅為口頭投訴,沒有留下紀錄,她同意。
死者生前教友Teresa Dalisy Braos稱,死者指僱主沒有提供足夠食物,而她住得離死者較近,遂自願提出為死者煮食、送上食物,她指死者生前只被容許使用電飯煲。僱方一方向她展示一段影片,女僱主走到死者房門前問:「Are you ok?…… why don't you cook your lunch and dinner?」(你還好嗎?為甚麼你不煮自己的午餐和晚餐?)死者則表示自己沒有問題。Teresa表示,死者沒有告訴她片段中的情況。
凌晨被終止合約趕離寓所
僱主一方指,女僱主早於同年3月5日得悉死者病情前,已決定終止合約,曾於WhatsApp向家人抱怨死者的工作表現。
原告方開案陳詞指,死者於2017年5月1日凌晨被僱主要求終止合約,僱主給予相關文件讓死者簽署,如果死者不簽署便不能得到薪金支票,只能直接離開。至於不允許死者煮食、不提供足夠膳食等,僱主認為難以提供反駁證據,因為僱主給予食物也不會拍照紀錄。
案件編號:DCEO 13/2019、DCCJ 34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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