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政治中立以效忠國家為前提

2023-12-14 00:00

根據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公務員須恪守的基本信念由6項增至12項,首項為「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
根據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公務員須恪守的基本信念由6項增至12項,首項為「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

政府昨日公布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列出公務員須恪守的12個基本信念,當中保留「政治中立」要求,列明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另外新增「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績效問責」的信念要求,諮詢期至下月19日。原有的「盡忠職守」信念,新增公務員不可在社交媒體等平台批評任何政府政策的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在記者會上強調,政府不會要求公務員交出私人通訊檢查,但如果政府「留意到」或收到投訴,將採取行動。

在2009年頒布的《公務員守則》,一直沿用至今,公務員事務局去年曾提交更新《公務員守則》初稿,但當時行政長官李家超要求再作更深入探討。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昨日出爐,公務員須恪守的基本信念由6項增至12項,首項為「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指公務員須真誠擁護國家對香港特區擁有並行使主權,並致力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公務員須深入了解成立香港特區的歷史及憲制背景,全面認識國家安全概念及《香港國安法》的條文。
表現不達標  晉升增薪受影響

政府早前研究更新《守則》時,曾研究刪除「政治中立」字眼,最終保留「政治中立」要求,但列明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又指過去有人曲解「政治中立」的含意,公務員必須對此有所警惕。惟當中強調工作上不偏袒任何政黨,不代表公務員漠視當前的政治形勢,否則會有失職之嫌。另外諮詢稿沒有「行事客觀、不偏不倚」,楊何蓓茵解釋指並非刪除,而是「重組」有關概念融入在其他信念中。
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政策

另外,當局又新增「績效問責」的信念要求,公務員須按政府政策和程序行事,並為其履行公職時作出的決定和行動,以及公共資源的運用負責。要求與舊版的「對所作決定和行動負責」類似,但當中列明如表現不達標,晉升、增薪安排等都會受影響,嚴重者會被着令退休;指在「行政主導」的大前提下,公務員一定要以高效執行政府政策,負有「行政問責」的責任。

原版《公務員守則》已列有「盡忠職守」,但更新版《守則》新增的詳細操守準則中,要求公務員不可以公務員的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和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包括在網上及社交媒體的方式。守則解釋指,公務員必須認清自己的身份是行政機關的一分子,絕不應令市民質疑香港特區政府;但政府內部討論時,應敢於提出不同意見。

楊何蓓茵說,公務員並非完全沒有空間表達對政府政策的意見,不過不可令人誤會他的意見是官方意見,不可讓別人將他的意見跟其公職扯上關係,亦不可讓人覺得他執行公職時會偏袒。
私人表達有投訴會採行動

她又強調,公務員在私人空間表達時也必須遵守《守則》,「唔會要求同事將佢哋嘅私人生活畀我哋檢查」,政府不會主動要求公務員提供私人通訊作核實,但如果政府「留意到」或收到投訴,有公務員在個人空間表達有違守則的言論,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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