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遭禁祈禱穿罩袍 控前僱主歧視

2023-09-15 00:00

女印傭原告遭8旬僱主的子女禁止穿罩袍及阻止她在工作日祈禱,印傭入職兩星期便遭僱主解僱。
女印傭原告遭8旬僱主的子女禁止穿罩袍及阻止她在工作日祈禱,印傭入職兩星期便遭僱主解僱。

信奉伊斯蘭教的女印傭疑在僱主家中穿罩袍(Jilbab)及祈禱(Salah),惹來8旬僱主的子女投訴,禁止她穿罩袍及阻止她在工作日祈禱,甚至聲稱其行為會「嚇死」8旬僱主。印傭入職兩星期便遭僱主解僱,事隔一年後接觸非政府組織及向平機會投訴。印傭透過律師行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前僱主及其子女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就情感損失和收入損失等索償逾25萬元,屬首宗針對不准伊斯蘭教徒祈禱及穿罩袍的平機會案件。
原告為印尼女傭Dwi-Lestari,3名答辯人依次為僱主梁彩、梁彩的兒子何偉新和女兒何偉娥。入稟狀指,原告曾於2009年至2018年在香港4個不同家庭任職家傭,其中2次也是主責照顧老年人。
原告已將5次祈禱減至3次

她於2020年3月2日至16日受僱於梁彩,在梁彩居住的華富邨華興樓某單位工作。梁彩當時是年約83歲的獨居老人,原告主要負責做家務、陪梁彩外出買菜、輔助梁彩煮食、陪同梁彩到公園散步等,月薪4630元。僱傭合約寫明任何一方可預先一個月通知或給予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終止合約。

原告身為虔誠的印尼籍伊斯蘭教徒,須在街外穿罩袍,即利用長袍、頭巾加面罩把女性從頭到腳嚴實地包裹起來,並需每天進行5次祈禱,原告過往的僱主對此亦不反對。

原告入職工作後的第一個星期,在陪伴梁彩外出期間身穿罩袍,卻遭到何偉娥口頭警告,要求原告不要穿罩袍,原告後來遵從梁彩或何偉娥的指示,外出時僅用頭巾蒙頭遮蓋頭髮和戴上鴨舌帽。

由於原告每天需進行5次祈禱,她在職期間為了減少對僱主的影響,會在凌晨4時半、下午2時和晚上10時祈禱,每日祈禱3次,每次約10分鐘。同年3月16日,何偉新、何偉娥與原告和亞洲第一僱傭中心有限公司經理會面。

何偉新當時展示一些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原告在祈禱;該閉路電視鏡頭安裝在梁彩單位的神主牌位置,而原告事前並不知悉單位內有閉路電視。
子女指原告祈禱會「嚇死」8旬僱主

何偉新投訴原告祈禱,更稱因梁彩年紀大,如果早上醒來後看到原告祈禱會「嚇死」,建議原告在住所外祈禱。雖然原告道歉及接受在單位外進行祈禱的建議,但何偉新表明原告需在工作日停止祈禱,否則會遭解僱,最終原告於同日遭解僱及須返回印尼,沒有獲得任何工資或代通知金,何偉新僅向原告支付了100元,但沒有解釋原因。

原告於2021年1月29日向民間組織「Justice Without Borders」求助,及後再一同向平機會作出投訴,原告與答辯方曾經進行和解會面,但不成功。

原告現指答辯方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就情感損失向答辯方索償20萬元,另追討收入損失逾2.7萬元、4630元代通知金,以及要求作出2萬元懲罰性賠償。

案件編號:DCEO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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