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辱國歌定罪案件 男攝影師判囚3月
2023-07-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運動員張家朗2021年7月在東京奧運花劍個人賽奪得金牌,27歲男攝影師事後把張的得獎片段配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在YouTube公開頻道,他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為首宗經審訊後「侮辱國歌罪」定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國歌代表國家尊嚴、統一及領土完整,被告罪責嚴重,更是不尊重運動員和可能引來仿效,判刑須起阻嚇。
張家朗東奧奪金片段配港獨歌
屈官指現今互聯網資訊快速流傳,被告在YouTube頻道發布涉案片段,即使他其後將片段設為私人,亦不會改變片段已散播的事實,片段會永遠流傳;被告一年後再把片段設為公開,至去年7月錄得9萬次瀏覽,即使反修例事件高峰期已過,片中亦沒有加入評論或意見,但用《願榮光》去取代國歌,被告的意思非常明顯。
法官:片段不尊重運動員
另外,片段有人留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亦有相反意見。屈官指片段不尊重運動員,引發不同意見人士的衝突,亦可能令更多留言者作出類似侮辱行為;被告刑責嚴重,即使背景正面,亦須判處懲罰及阻嚇性刑罰,以警惕他人仿效及保護國歌免受侮辱,終判處即時入獄3個月。
案件編號:ESCC136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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