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侮辱國家變相侮辱自己 設計師辱國旗判監18日

2023-07-15 00:00

翁政文(右)損壞屬於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旗杆,承認侮辱國旗及區旗共兩罪。
翁政文(右)損壞屬於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旗杆,承認侮辱國旗及區旗共兩罪。

(星島日報報道)32歲男平面設計師去年國慶翌日於土瓜灣一所小學外,損壞屬於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旗杆。他早前承認侮辱國旗或其圖像及侮辱區旗共兩罪,裁判官梁雅忻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國旗代表着國家及自己的人民,被告侮辱國旗的行為變相侮辱自己,需要阻嚇被告及其他人,即時監禁是在所難免,遂判處監禁18天。
公眾地方帶來不良觀感

梁官判刑時指,相信被告翁政文很清楚國旗代表的意思,每個國家都會擁有其國旗,代表着國家及自己的人民,被告侮辱國家變相侮辱自己,原本正值國慶,本應開開心心慶祝,但被告損壞國旗,作出明顯侮辱行為,且本案發生於公眾地方,雖然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人流稀少,但並非沒有人見到,當被告扯下第一支國旗時已有路人見到,為周圍的人帶來不良觀感,不過沒有再出現進一步惡劣行為。

梁官強調案件相當嚴重,除了作出嚴懲外,亦需要阻嚇被告及其他人,認為即時監禁是在所難免,被告即使較遲時間才向法庭表示認罪,但不需要傳召證人,省卻聆訊,遂兩項罪同樣以24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18天,考慮刑罰整體性及接連發生等因素下,刑期同期執行。
父代求情:一家愛國愛港

辯方求情引述被告父親的求情信強調,被告一家都愛國愛港,被告亦曾到黃埔青少年軍校受訓,加上被告願意為旗杆賠償,冀法庭給予輕判。

案件編號:KCCC 29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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