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侮辱國家變相侮辱自己 設計師辱國旗判監18日
2023-07-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32歲男平面設計師去年國慶翌日於土瓜灣一所小學外,損壞屬於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旗杆。他早前承認侮辱國旗或其圖像及侮辱區旗共兩罪,裁判官梁雅忻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國旗代表着國家及自己的人民,被告侮辱國旗的行為變相侮辱自己,需要阻嚇被告及其他人,即時監禁是在所難免,遂判處監禁18天。
公眾地方帶來不良觀感
梁官強調案件相當嚴重,除了作出嚴懲外,亦需要阻嚇被告及其他人,認為即時監禁是在所難免,被告即使較遲時間才向法庭表示認罪,但不需要傳召證人,省卻聆訊,遂兩項罪同樣以24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18天,考慮刑罰整體性及接連發生等因素下,刑期同期執行。
父代求情:一家愛國愛港
辯方求情引述被告父親的求情信強調,被告一家都愛國愛港,被告亦曾到黃埔青少年軍校受訓,加上被告願意為旗杆賠償,冀法庭給予輕判。
案件編號:KCCC 29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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