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聰政綱宣揚反政權意識
2023-07-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35+」初選案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展示劉偉聰的選舉小冊子,當中以「民權重光」為主題,以中文及英文介紹政綱,劉同意中英文內容並不是直接對照翻譯。法官陳慶偉指出,劉在政綱聲言其責任是要挑戰「無恥的共產主義者(shameless communist),促使他在深水埗區議會及九龍西立法會尋求議席,陳官遂向劉提問當中反對的人是誰;惟劉稱其厭惡將反對的人寫在政綱上,並解釋這是他和其設計團隊的共識。
陳官再指出,單張上顯示劉稱目睹對香港制度的「極權壓力」(authoritarian pressure)及「暴虐攻擊」(tyrannical attacks),是甚麼意思;劉稱是指香港政府沒有履行「一國兩制」,但強調不是形容整個政權。
劉偉聰就表格中寫有「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畫』及其目標」的部分, 劉稱他是從助手得知「共識」的意思是指九龍西4席目標議席、初選後才決定出選名單、電子及實體票並用,以及參選人需協助物色地點作投票站。
稱從助手得知「共識」意思
劉表示他一直理解協調會議的共識和目標是以初選選出最具競爭力的參選人,以策略性投票增加民主派在立法會的議席。惟陳慶偉法官指根據區諾軒作供,指戴耀廷於劉出席第一次協調會議上已有提及「運用否決權」,劉就此表示同意,指戴當時確曾提及否決財案。陳官隨即質疑,既然劉早已知道戴曾提及否決財案,為何於遞交參選表格時,未有就否決財案及助手所回覆的「共識」作進一步了解;劉辯稱當時未有對此感到奇怪,並指於第一次協調會議後並未有再留意其他地區與初選相關的細節。
陳官指劉望進身立法會
陳官進一步指劉當時參加初選的目的是希望能夠進身立法會,相信對劉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事情;而劉早年曾分別被獲聘為警務督察及政務主任,陳官相信劉於相關面試前定必會做足準備,而劉亦須就參加初選繳付1萬元按金,而在其按金收據上,亦印有上述共識的內容,陳官質疑劉沒有確認共識和目標。
劉偉聰重申事後出於風險評估,為免「選舉自殺」沒有就五大訴求表明異議,但低調地沒有任何表述為聲明背書,更引述何啟明日前證供「我哋都唔知咁大鑊㗎嘛」,周天行回應指「你現在知道了(now you know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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