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聪政纲宣扬反政权意识
2023-07-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35+」初选案昨于西九龙法院续审,控方展示刘伟聪的选举小册子,当中以「民权重光」为主题,以中文及英文介绍政纲,刘同意中英文内容并不是直接对照翻译。法官陈庆伟指出,刘在政纲声言其责任是要挑战「无耻的共产主义者(shameless communist),促使他在深水埗区议会及九龙西立法会寻求议席,陈官遂向刘提问当中反对的人是谁;惟刘称其厌恶将反对的人写在政纲上,并解释这是他和其设计团队的共识。
陈官再指出,单张上显示刘称目睹对香港制度的「极权压力」(authoritarian pressure)及「暴虐攻击」(tyrannical attacks),是甚么意思;刘称是指香港政府没有履行「一国两制」,但强调不是形容整个政权。
刘伟聪就表格中写有「我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之协调会议共识,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画』及其目标」的部分, 刘称他是从助手得知「共识」的意思是指九龙西4席目标议席、初选后才决定出选名单、电子及实体票并用,以及参选人需协助物色地点作投票站。
称从助手得知「共识」意思
刘表示他一直理解协调会议的共识和目标是以初选选出最具竞争力的参选人,以策略性投票增加民主派在立法会的议席。惟陈庆伟法官指根据区诺轩作供,指戴耀廷于刘出席第一次协调会议上已有提及「运用否决权」,刘就此表示同意,指戴当时确曾提及否决财案。陈官随即质疑,既然刘早已知道戴曾提及否决财案,为何于递交参选表格时,未有就否决财案及助手所回覆的「共识」作进一步了解;刘辩称当时未有对此感到奇怪,并指于第一次协调会议后并未有再留意其他地区与初选相关的细节。
陈官指刘望进身立法会
陈官进一步指刘当时参加初选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进身立法会,相信对刘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事情;而刘早年曾分别被获聘为警务督察及政务主任,陈官相信刘于相关面试前定必会做足准备,而刘亦须就参加初选缴付1万元按金,而在其按金收据上,亦印有上述共识的内容,陈官质疑刘没有确认共识和目标。
刘伟聪重申事后出于风险评估,为免「选举自杀」没有就五大诉求表明异议,但低调地没有任何表述为声明背书,更引述何启明日前证供「我哋都唔知咁大镬㗎嘛」,周天行回应指「你现在知道了(now you know )」。案件编号: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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