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立法取締假新聞
2023-06-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澳洲政府昨日公布一項法律草案,擬強制社交媒體必須主動移除其平台上的假訊息和錯誤訊息,違法可罰巨款,最高達688萬澳元(約3600萬港元)或全球營業額的5%。
通訊部長羅蘭周日公布新草案,賦予澳洲通訊及媒體局(ACMA)權責,監督數碼平台,要它們為散播有害的假新聞負責。公眾諮詢期自昨日起至8月6日止。根據草案,政府會實施新的行為守則或是一套產業通用的「標準」,逼令數碼平台移除有害的內容。根據草案,虛假訊息定義為故意傳播造成嚴重傷害的假訊息,而錯誤訊息被定義為非故意的虛假、誤導或欺騙性內容。
定義誤導或欺騙內容
通訊部長羅蘭表示,政府無意扼殺言論自由。她說︰「(總理)阿爾巴尼斯政府致力於維護澳洲人民的網絡安全,而這包括確保ACMA擁有需要的權利,要數碼平台對其服務的虛假或錯誤訊息負責」。不過,影子通訊部長科爾曼對新草案提出了一些擔憂,指出 「這是一個複雜的政策領域,必須避免政府過度規管」。他說,公眾將想知道到底是誰在決定某一特定內容,為錯誤訊息還是虛假訊息。
在世界其他地方,新加坡打擊假新聞新法於2019年10月生效。根據這項「防止網絡假訊息與網絡操縱法」,未遵守法律規定的網絡平台可判處罰款高達100萬坡元(約579萬港元)。如惡意散播假訊息,意圖損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個人,可判10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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