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達鴻原講稿指要令政府陷「財政懸崖」
2023-06-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畫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鄭達鴻昨續於西九龍法院作供,指自己原訂於公民黨片段中稱「將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造成政府『財政懸崖』」。
資深大律師潘熙主問下,鄭達鴻提到2020年7月10日公民黨發布的「教投票片」,事前曾因應《香港國安法》實施而改動原訂講稿,自己原稱「如到3月財政預算案提出時仍然未落實五大訴求,將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造成政府『財政懸崖』」,而郭家麒則原指會否決所有議案、法案及撥款,其後公開片段改成楊岳橋指如未能落實五大訴求會否決法案及預算。鄭達鴻當時認為公開片段中刪去了否決所有議案的句子,「否決財政預算案如果就某啲條件而去做嘅話係符合法例要求,因為否決財政預算案不能夠癱瘓政府」。
李官進一步質疑所謂新講稿中就否決政府議案的立場,與公民黨在6月11日有關《墨落無悔》聲明的Facebook帖文中表達的立場似乎沒有大分別,只是字眼略有調整。鄭達鴻認同有人或會認為公民黨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就否決政府議案的立場基本沒有改變。
同意「教投票片」或早於6月20日拍攝
李予信代表大律師關文渭引述會議紀錄盤問下,鄭達鴻同意「教投票片」可能早於6月20日拍攝。李官質疑如講稿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更改,如何能確保合法。鄭達鴻解釋5月28日人大通過制訂《香港國安法》後,原定講稿最早見於6月13日會議紀錄,6月底有新聞轉述非正式條文,講稿因應修改。
鄭達鴻交代《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曾研究《基本法》,解釋第50條「起草時預備好財政預算案被否決時嘅相應情況」,又要求行政長官協商解決分歧,體現行政立法互相制衡關係,續指第51條則說明了否決財案後,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之後可以批准臨時短期撥款直至新一屆立法會為止,所以「《基本法》條文預示咗就算否決財政預算案都唔會造成癱瘓政府嘅效果」。李官質疑上述說法與講稿「財政懸崖」一說互相矛盾。
鄭續指,公民黨曾3次問過戴耀廷,有關初選及使用否決權爭取 「五大訴求」,是否合乎《香港國安法》,是否有違法的問題,當時公民黨秘書處引述戴回覆是「無問題」,而鄭承認沒親眼看過戴的回覆內容。
當法官問及鄭可有進一步研究戴的意見是否合理可靠時,鄭稱曾研讀《基本法》,第51條提及當預算案被否決時,特首可向立法會申請臨時撥款,即使立法會不通過,特首仍可按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來批准臨時短期撥款,直至選出新一屆立法會。鄭認為即使預算案被否決,亦不會癱瘓政府。
法官再追問指公民黨內部曾否考慮尋求獨立第三方法律意見, 而非35+主辦方之一的戴耀廷,鄭指相信黨內有足夠法律界人士研究有關合法性問題。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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