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貴子涉騙案律政司上訴押後判
2023-04-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曹貴子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串謀兩名前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向董事局隱瞞收購信盈國際一事屬關聯交易,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兩罪均罪脫。律政司昨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指2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並不知情,以致沒有對外披露關連交易。曹貴子一方反問「一個禮拜有7日,係咪我唔話你知一個禮拜有7日就係隱瞞呀?」上訴庭押後裁決。
法官彭寶琴撮述被告一方說法稱,控方案情邏輯上證據基礎均有錯誤,控方指董事局內所有人如知悉曹貴子於上市公司內操作的話,必然知道曹貴子為實質董事,既然如此眾被告不不需要亦不可能成功隱瞞其身分。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陳詞解釋指,眾被告亦隱瞞曹貴子為信盈國際大股東,曹貴子為實質董事以及信盈國際大股東兩事並非人所共知,董事局內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並不知情,以致不知悉收購屬關連交易,沒有舉行董事局會議,討論利益衝突以至對外披露關連交易,令投資者蒙在鼓裏。萬德豪堅稱公司為獨立個體,個別甚至大多董事知情也不能代表董事局,原審法官明顯事實裁斷有誤,以致裁斷有悖常理。
指本案關鍵是否串謀不披露
原審法官練錦鴻書面裁決判詞指,控方並無傳召任何康宏環球執行董事出庭作供,亦沒有呈上三名被告的通訊記錄,故並無直接證供證明曹貴子等三人之間存在協議。曹貴子在案發時段並非董事局成員,沒有責任或機會披露事務,即使有不作為,亦不會構成不誠實,故串謀詐騙罪名不成立。對於虛假陳述罪,練官認為三名被告可能知道年報載有不確內容,但最後批准通過的是整個董事局,故如要追究個別責任,應是向所有董事局成員,而不單止是三名被告。
55歲商人曹貴子、46歲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及51歲時任公司董事陳毅凱,同被控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隱瞞曹貴子持股訊息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以至康宏於2016年9月5日用超過8900萬元收購信盈國際。
案件編號:刑事上訴 CACC2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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