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賊性侵女童拍片重囚9年

2023-03-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案底纍纍並染毒癮的雌雄竊匪,裝作上門做問卷調查贈口罩,又威脅舉報單位違規養狗,要求獨留在家的12歲女童開門後入屋搜掠逾千元現金及手機。男子趁機性侵女童,強逼女童為他口交及吞精,拍攝近5分半鐘影片擬在網上兜售。兩人昨於高等法院分別承認入屋犯法、非禮、向16歲以下女童作出猥褻行為、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管有危險藥物等五罪,暫委法官祁彥輝(見圖)直斥男被告有對年幼女童感興趣的不良嗜好,所作所為駭人及極其可恥,最終重判男被告入獄9年,女被告監禁2年半。
40歲女被告黃煥星及49歲男被告王嘉業共同承認於2021年4月1日,擅自進入秀茂坪某單位內,偷竊港幣1300元、人民幣130元及一部手提電話。男被告另承認於同日同地向16歲以下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非禮12歲女童X及拍攝兒童色情影片。女被告則承認管有含有0.65克海洛英的0.82克毒品。
官推論早以女童為目標

辯方求情稱,女被告並非案件主謀,亦不知道男被告會乘機性侵女童,希望因她協助警方拘捕男被告而獲得輕判;男被告否認自己有戀童癖,解釋他是在吸食冰毒後犯案,才會變得激進及衝動。
 

暫委法官祁彥輝判刑時指,男被告案發前不斷慫恿女被告與他一起到案發單位叫X開門,又答應會給予女被告報酬,可推論男被告案發前早已視女童X為目標。

雖然性侵行為為時半小時,但相信對X而言猶如經歷了一輩子長的時間,而男被告拍攝影片並非自己觀看,計畫出售與他人分享,影片有機會落入他人手上,不能排除涉案影片在X長大後會流出。

法官續表示,男被告在案發前數天特意上網搜尋「非禮女童」的資料,雖然不清楚他是想知道售賣女童裸露影片可獲利多少,還是非禮女童的法律後果,抑或是參考其他非禮女童的事件,但男被告與女童X年齡相差35歲,實屬加刑因素,相信事件對X來說非常噁心,就男被告所犯4罪判囚9年。
女被告爆竊藏毒囚2年半

法官接納女被告沒有作出任何鼓勵男被告性侵女童的行為,被捕後與警方合作,提供男被告的資料以助警方緝捕及調查,就其爆竊及藏毒罪,判囚2年半。  

案件編號:HCCC1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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