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被控誹謗 逾期申陪審被拒
2023-02-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就元朗721事件,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何君堯指本案涉及備受關注的政治人物與社會運動,欲申請審訊設有陪審團,而林卓廷則認為不應批准陪審團審訊。歐陽桂如法官昨頒布判詞指陪審團審訊的權利並非絕對,本案只涉及各方的影片,以單一法官已可有效地進行審訊。雖然本案原則上適宜陪審團審訊,但因何君堯早前故意不遵守限時命令,逾時提交申請,故駁回何君堯的申請,下令何君堯需向林卓廷支付15萬元訟費。
官令付林卓廷15萬訟費
另外,林卓廷等7人被控在2019年「721事件」中涉嫌參與暴動,早前除林卓廷以外其餘6人的審訊排期於今年3月開審,林卓廷則獨自在10月12日受審,控方昨申請7人案件一併審理,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認為案件由同一法官在同一時間審理是最理想,並節省法庭資源和公帑,遂將7人審訊排期在今年10月12日進行。 案件編號:HCA 2127/2019 DCCC1132/22022及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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