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增國安條款 不影響發展商投地

2023-02-14 00:00

地政總署自去年底招標的啟德2A區4、5B及10號住宅地開始,於招標條款加入國安適用條文。
地政總署自去年底招標的啟德2A區4、5B及10號住宅地開始,於招標條款加入國安適用條文。

(星島日報報道)地政總署去年開始於政府土地招標及短期租約條款中,加入國安法的適用條文,政府有權基於國安原因,取消財團入標資格或中止租期租約。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認為,有關做法對發展商投地,以及外資企業投資香港,不會造成影響。
市建局:研究是否適合加入

梁志堅表示,政府於土地招標條款中加入國安法的適用條文,對發展商投地不會有影響,因為作為正當商人,不能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他又說,相信有關措施亦不會影響外資公司來港投資,因為全世界每個地方都會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例,外資必須遵守,又形容香港自由度已經很大。

此外,對於市建局於未來的重建項目中,招標文件會否同樣加入相關條文,市建局發言人表示,局方會就有關條款是否適合加入至發展項目的合作發展標書,作進一步研究。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自從去年11月推出招標的啟德2A區4、5B及10號住宅用地開始,政府於招標土地的條款內,均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包括近日截標的荃灣寶豐路住宅用地,以及本月底截標的旺角洗衣街商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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