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梁振英子帳戶 地勤妨司法罪表證成立

2023-02-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底22歲香港快運前外判男地勤,涉盜用前特首梁振英之子梁傳昕之航空公司帳戶,惡意更改其用戶名稱,購買約3000港元額外膳食及行李寄艙等飛機服務,並疑於被捕後向警方作不實口供。被告郭尚文(見圖)早前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林子勤在處理控辯雙方爭議的特別事項後,裁定被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表證成立。

辯方主要的抗辯理由是,被告確實向警員吳挺愷說過,從梁心和得悉梁振英乘搭香港快運的航班,但事後想澄清是羅逸康。林官就特別事項裁決時指,辯方提出反對理由基於該會面記錄,是在對被告不公平的情況下錄取,警員吳挺愷在有合理理由懷疑被告干犯罪行的情況下,沒有先向被告施行警誡而進一步查問。林官同意辯方所指,吳警員在關鍵時間,是知悉並合理地懷疑被告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

林官續指,基於吳警員早已知悉並合理地懷疑被告干犯該罪,當他找被告調查時,理應進一步拘捕及警誡被告,但吳沒有這樣做,反而遲遲沒有作出警誡,直至他從被告的回答中,獲得想要的答案後才向被告施行警誡。林官另對吳庭上作供有所保留,終拒絕有關證據呈堂。

控方在該會面記錄遭林官拒絕呈堂後,表示相關指控會繼續,而控方案情亦已完成。其後林官裁定該控罪表證成立,辯方袁大律師表示,被告選擇不作供及不傳召辯方證人,另因書面結案陳詞有所修改,因此希望續審時才作出陳詞。案件編號:8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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