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制裁集會案 2男認暴動罪押後判刑
2023-02-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宣告解散的「民間集會團隊」2020年初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中途被警方腰斬後,有示威者追打警務人員,團隊前發言人劉穎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拒絕服從高級督察命令罪,另有4名男子被控暴動等四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36歲及21歲男被告承認共三罪;劉頴匡所面對的兩罪則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法官張潔宜下令押後認罪被告的判刑至審訊結束後處理。
劉頴匡2罪存檔不予起訴
控方案情指,警方就2020年1月19日中區遮打花園的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期間有黑衣人聚集及企圖作出堵路等行為。高級督察蔡棟雄收到指示需要終止集會,但蔡及其他3名警務人員被約50至60名示威者包圍,當中有人開始叫囂,叫 「黑社會」等說話,期間有人向蔡吐口水,人群開始襲擊警方,又用腳踢及以硬物打他們頭部,另警署警長鄧偉及1名男子同遭襲擊,最後蔡等人逃跑至長江中心門外,包括陳及黃的示威者仍然追趕。
陳被捕警誡下承認曾在遮打花園踢了一名警員;同日黃在警誡下承認當時聽到有人叫「打狗呀」,便跟隨朋友走向長江中心,加入人群。辯方求情指,黃自小父母離異,其父親曾患有中風,黃需要照顧其起居飲食,且被診斷為有限智能,亦曾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及適應性障礙。黃現時為應屆文憑試考生,在服刑時望能改善英文水平,加上他案發時只有17歲,在本案中參與程度較低,冀法庭考慮本案與其人格不符下,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
張官表示,干犯暴動罪屬嚴重罪行,有鑑於勞教中心的羈押時間較短,未能反映控罪嚴重性,拒絕辯方相關要求,並撤銷黃的保釋,陳則早前已還柙。案件編號:DCCC 946/2020、947/2020、94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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