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令撤銷 門診留二千額照顧染疫者
2023-01-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社會步入復常階段,政府早前宣布,今日起正式撤銷「隔離令」,確診者毋須再向衞生署申報及入住隔離設施。確診市民如有需要,可向普通科門診及可處方新冠口服藥的私家醫生求診。有家庭醫生表示,會視乎求診者的嚴重程度給予病假,由一日到四至五日不等,會視乎求診者的職業而決定病假日數。
新措施下,無病徵的確診者亦可自由外出或上班,惟確診者應跟隨政府提出的健康措施建議,包括檢測陽性後首五天,應時刻佩戴貼面的外科口罩或KF94或KN95口罩,並盡量減少與其他人在沒佩戴口罩時接觸。
醫管局表示,各普通科門診診所提供的偶發性疾病診症名額,已增加至每日超過一萬個,當中會預留約二千個名額照顧新冠確診病人,在有需要時會調動額外的日間及夜診備用名額,為新冠確診病人服務。
確診市民可向七十一間普通科門診診所求醫。病人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HA Go」內的「新冠關愛預約(普通科門診)」程式,或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系統預約診症。此外,亦可致電醫管局支援熱綫一八三六一一五。另外,七條「關愛預約專綫」亦會繼續提供服務,會優先為較高風險的確診病人安排預約。
醫生視乎嚴重程度給病假
除普遍科門診外,醫管局亦呼籲病徵輕微的人士可向私家診所求醫。家庭醫學專科醫生關嘉美向《星島》表示,會視乎病人病情的嚴重程度、年齡、職業及疫苗接種劑量,決定病假日數。關嘉美表示,像安老院舍員工、幼稚園工作人員及食肆員工,以至職業司機等都會考慮多給幾天病假。根據政府建議,確診者若病徵輕微亦可上班,若員工希望取一兩天病假在家休息,關嘉美認為亦屬合理,惟若兩日後仍感不適,則需要再次覆診作評估。
撤銷「隔離令」後,確診僱員的有薪病假安排將與《僱傭條例》下涵蓋的疾病看齊,僱員需要提供醫生紙證明,獲取連續四天或以上的病假以獲有薪病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表示,勞資雙方可自行協商返工與否,若無病徵確診者,在做足衞生防護下可以如常上班,若僱主要求確診僱員不上班,則需按《僱傭條例》計算病假津貼。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李秀恒向《星島》指出,他公司的員工若申請「新冠病假」,不需醫生證明書,都是互相信任,另染疫員工可考慮在家工作。至於可能出現的人手短缺問題,李秀恒表示,會盡量聘請兼職替補,或招聘相熟工種朋友或已退休員工回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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