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集會須和平守法 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

2023-01-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東九龍刑事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高級督察潘崇禮(見圖)在庭外指,本案為第二宗理大暴動案經法庭審訊後的判刑,警方對判刑表示歡迎,判刑亦反映了本案的嚴重性,並有阻嚇作用。

警方重申絕對尊重市民的集會自由及權利,但首要條件是以和平及守法的方式進行。警方絕不容忍或姑息集會出現違法或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必定果斷把違法者繩之於法,去保障市民財產及公眾安全。
理大案分拆17宗審訊

潘崇禮指本案源於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在理工大學發生的暴動事件,直至案發當日即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並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多次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區,去分散理工大學一帶的警力,試圖營救在理大的示威者。警方當晚驅散示威者,有約二千名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與警方對峙近一小時,期間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以傘陣及雜物堵塞馬路,向警方投擲汽油彈,令馬路多處火,並向警方照射雷射光等。

當晚圍捕行動後拘捕二百一十三名示威者,包括本案十名被告。警方索取律政司意見後,以暴動罪名落案起訴所有人,而理大暴動案分拆了十七宗法庭審訊,均獲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潘另表示其他案件仍在進行中,故不方便對是次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