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6人判囚及入教導所
2022-12-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理工大學三年前爆發激烈衝突,有示威者從校園突圍而出,最終在科學館被捕。涉案五男一女經審訊後全部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其中四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五十至五十三個月;兩名二十一歲以下被告則判入教導所。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指,本案為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暴動之一,涉及範圍大及經周詳計畫,校園內外都有嚴重破壞,判刑須有阻嚇性,以反映法庭堅決打擊漠視法紀的行為。
官指暴動經過周詳計畫
黃官續稱,全部被告案發時未滿二十一歲,他們受到別有用心的人影響,藉逗留在校園內壯大聲勢,鼓動他人繼續前往理大。其中二十二歲浸大學生李日朗逃走時更手持玻璃樽,有機會作進一步危險的行為,故其量刑起點較高。黃官考慮到四名年齡二十一歲以上的被告無定罪記錄、背景良好及因案等候多時減刑四個月,最終判二十三歲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員陳俊邦、二十二歲餐廳經理郭添明及二十三歲建築工人袁太林同入獄五十個月;李囚五十三個月;分別十九歲和十八歲的陳頌欣和羅健洋則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191/2021 (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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