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倒斃查死因 遺孀質疑救護員判斷失誤

2022-12-13 00:00

遺孀李嘉興昨於死因研訊中稱,案發時死者僅暈倒,要求送院不果。
遺孀李嘉興昨於死因研訊中稱,案發時死者僅暈倒,要求送院不果。

(星島日報報道)六年前上水有五十一歲警長於中午被宿舍鄰居發現在停泊路邊的私家車內倒斃,救護員到場後證實警長死亡,出現屍斑。家屬指死者離家僅十多分鐘,或能救治,質疑救護員判斷失誤。遺孀昨於死因研訊中稱,案發時死者僅暈倒,要求送院不果,又複述現場有人指死者下樓僅十多分鐘。發現死者的鄰居亦疑惑「(死者)無耐之前揸車走,無理由有屍斑㗎。」庭上播放私家車上行車記錄儀片段,顯示由車輛停下到死者被發現,時間約長三十三分鐘。
停車至被人發現約33分鐘

死者何錦華生前任職警長,居於上水已婚警察宿舍,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被發現在私家車內昏迷,當場證實不治。消防處及醫管局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遺孀李嘉興供稱,死者一九六五年生於內地,二○一六年五月患上大腸癌三期,接受手術後身體機能正常。同年十月十七日死者如常出門飲早茶,之後回家看電影。友人譚滿德約於中午下樓見死者昏迷在私家車司機位,現場有兩名救護員正在檢查。遺孀認為死者臉色如常只是暈倒,「嘴角有微笑,好似瞓覺咁」,多次要求救護員急救及將死者送院不獲理會。
救護員稱「走咗兩三個鐘」

李其後回家更衣,五六分鐘後返回現場時死者已蓋上白布,一名救護員說「有屍斑、屍僵,走咗兩三個鐘。」李激動堅稱只是暈倒,要求送院不果。而現場有人指死者下樓僅十多分鐘,法醫其後亦指十多分鐘時間太短,李質疑當時救護員判斷錯誤,死者並未死去兩至三小時,有機會可以救治。

譚滿德表示當日下午約一時通知李嘉興後一同下樓到場,獲救護員告知死者頸部身體均出現屍斑,又拉起褲腳展示,可見不少紅點,推斷已死亡約兩三小時,惟譚滿德忘掉救護員證實死者死亡的實際時間。

死者鄰居郭明及陳錫波作供指與死者不相熟,案發時先後在場駕車出入宿舍,郭明看見死者仰坐司機位上以為其睡着,上前拍打車窗着其回家休息時死者毫無反應,遂報警求助,陳錫波見狀上前以單車泵打破後窗。警車及救護車隨即到場,數分鐘後有救護員指死者已逝,身上出現屍斑。郭明疑惑「(死者)無耐之前揸車走,無理由有屍斑㗎。」

時任救護隊目張博榮當日十二時四十四分接報,六分鐘後到場,看見另一救護車主管正檢查死者遂上前協助,得悉死者沒有呼吸脈搏、下肢僵硬、大腿到腳背範圍出現屍斑,證實死亡後離開現場。案件編號:CCDI-5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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