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尹兆堅黃碧雲涉立會衝突判囚
2022-12-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八年「一地兩檢」及二○二○年內會鬧雙胞等鬧出多次議會衝突,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尹兆堅與黃碧雲分別於四案被控。尹兆堅與黃碧雲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各承認兩項藐視罪,尹兆堅和林卓廷亦承認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其餘控罪則獲撤控。裁判官羅德泉斥案件為一場又一場鬧劇,判處林卓廷、尹兆堅與黃碧雲分別入獄三星期、七星期和四星期。
官斥一場又一場鬧劇
案情指,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下午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二讀,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正發言時,林卓廷不理警告,離開座位大聲說話中斷會議,被逐出會議廳時有五名保安試圖帶離,林卓廷猛力掙扎,抓緊桌子以阻止。尹兆堅走近從後環抱林卓廷阻止保安亦不果,混亂間林右肘擊中保安右胸。
前年五月八日內會會議期間,內會尚未選出主席,民建聯李慧琼坐上主席台後,多名泛民主派議員不滿,包圍主席台並試圖越過台前保安防綫。尹兆堅則手持「李慧琼違規越權」紙牌,以身體壓向保安衝擊多輪,期間曾兩次向李慧琼投擲紙牌惟遭保安擋開,衝突後尹兆堅不適,被帶離會議室。
黃碧雲則由會議開始起手持小型擴音器高喊「李慧琼無權主持會議」等,阻擾約長二十二分鐘。復會後黃手持「李慧琼違規越權Ultra Vires」字句標語牌衝向主席台壓向防綫,後被保安帶走。
判監3至7星期不等
同年十月十五日下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選舉主席時,謝偉銓限制提名時間,引起泛民議員不滿。
黃碧雲先後大叫「非法剝奪提名權」等,許智峯隨即兩度到台前「搶咪」不果。謝警告違法時,黃再大叫「因為你唔照規矩進行,先有而家混亂呀」。許後來伸手入票箱取出連同自己的四張選票,再用印章蓋印。黃離開會議廳,並邊行邊大叫「歷史會記住你謝偉銓剝奪議員提名權」。
翌早房屋事務委員會選主席時,黃碧雲沒有投票,將選票放入手袋離開,僅其選票未被收回。緊接環境事務委員會選主席時,尹兆堅兩度投票,多出選票出自房委會主席選舉。會後何君堯報警處理。
案主編號:ESCC2993/2018、ESCC757、758/2021、WKCC38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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