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向警署擲磚 電腦員認暴動囚32月

2022-12-06 00:00

將軍澳遊行部分示威者,向將軍澳警署彈射石塊。
將軍澳遊行部分示威者,向將軍澳警署彈射石塊。

(星島日報報道)有網民於反修例示威浪潮期間發起「大三罷」行動,二十四歲電腦技術員向將軍澳警署擲磚,警方驅散時仍四圍走動,昨在區院承認暴動罪。法官姚勳智指暴動是嚴重罪行,被告在事件中主動積極,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三十二個月,以及向政府賠償三千元。
官囑獄中反思 他日報答雙親

姚官判刑指,本案暴動沒有計畫,暴力是隨當日情況升級,最高峰時有逾三百人,屬於大規模。示威者投擲磚塊又用彈弓發射硬物,以將軍澳警署為目標,維持兩小時多,即使警方多次警告亦未有停止,直至警方作出驅散。姚官接納本案無嚴重人身傷亡,但肯定對公共開支造成負擔,且破壞警民關係。雖然被告譚嘉強並非領導或號召人,惟直接向警署投磚,角色主動積極,案情嚴重,判刑要有阻嚇性。

姚官特別指出被告「過往好努力讀書」,提醒他在獄中好好反思,不要氣餒,獲釋後努力工作報答雙親。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生兩周便接受大型手術切除大腸及部分小腸,他因而容易失禁,每兩小時便要如廁,人生中從無睡多於兩小時。不過被告沒有放棄自己,憑努力考入都會大學,被告希望在兩年內完成學位,否則枉費心機。被告因為一剎那衝動犯案,現已得到沉重教訓,又主動表示願意作賠償以表歉意。

案發於二○一九年八月四日,有人發起將軍澳區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午五時許起有數百名示威者在警署外投擲雞蛋。隨後暴力升級,翌日凌晨有人用鐵枝、金屬剪刀等硬物破壞警署入口的鐵閘,亦有人掘起路面磚頭,及用大型彈叉向警署發射硬物。

被告被看到戴口罩、手持磚頭站在人群之中,當時他站在欣景路行車道上,距離警署約五至八米,並突然向警署擲磚頭,擊碎外牆一塊長方形玻璃,其後又拾起另一塊磚頭左顧右盼。警方及後展開驅散,有人大叫「走呀有狗,有防暴警察」,被告仍然持磚周圍走動,待一群人跑近他作提醒時,被告才丟下磚塊急步離開。便衣警員尾隨他至住所大堂,並截停拘捕。將軍澳警署事後的維修費逾十三萬元。

案件編號:DCCC 2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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