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刀刺防暴警入獄5年
2022-10-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七月一日遊行首度遭禁止,市民自發上街最終演變暴動,一名防暴警員於皇仁書院外被二十六歲工程師以短刀刺傷,該工程師連同兩名青年早前分別承認暴動,有意圖而傷人、拒捕等罪。工程師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五年,法官姚勳智指,刀傷接近神經和動脈可致命,事主的工作亦因而有長遠影響,案情嚴重;二十一歲被告則判囚三十三個月,餘下的二十歲被告羅玨琛於本月三十一日以候教導所報告後始判刑。
姚官判刑指,當日有超過三百名示威者集結規模大,最終演變成歷時逾十分鐘的暴動,直至警方採取拘捕行動為止。該處位於銅鑼灣鬧市,示威者以磚和鐵欄堵塞道路,對公眾造成不便,被告周霈霖將雪糕筒搬運至路面,又阻撓警員合法拘捕,參與程度高,其暴動罪及阻撓警員罪分別適合以監禁四年及三個月為量刑起點。扣除他認罪有悔意、過往背景良好等因素,並基於整體判刑原則,兩罪其中一個月分期執行,周霈霖囚三十三個月。
姚官明言被告黃鈞華直接以軍刀插向警員左肩近頸部的位置,無論其動機、對方傷勢等為何,毋庸置疑較辯方呈上的案例嚴重。警員的傷口長度約七厘米,距離神經及動脈僅四毫米,隨時可以致命,需要請三個月病假,改派傳媒聯絡隊從事行政工作,對其事業、前途有影響。姚官重申此類傷人案的嚴重程度可在高院審理,考慮到案情後分別以六年及三十二個月監禁為傷人及暴動罪的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無定罪紀錄減刑至四年,兩罪其中一年分期執行,即共囚五年。案件編號:DCCC 189,210,8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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