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大兩高層索取利益辦課程判監
2022-10-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公開大學轄下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LiPACE)前院長於二○一七年得知自己將不獲校方續約後,在離職數個月前串謀其女友、即學院前課程總監,安排校方與一家美容公司合辦企業培訓課程,以換取院長約滿後獲該公司聘任。二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罪成,暫委法官香淑嫻昨指,前院長為案中主謀,明知校方會質疑涉案美容公司年資及中立性問題仍繼續推動課程,明顯是一己私利,判囚十五個月;而前課程總監的協助不可或缺,判監十個月。
香官指出,黎對於計畫完全知情,並暗中協助推動籌辦課程,又刻意向學院隱瞞黃的參與,她的協助不可或缺。
雖然辯方稱黎沒有獲得直接金錢利益,但本案罪責在於她串謀令黃索取利益,又指事件必然影響校譽,雖無證據可見學院因此蒙受財政損失,但法庭必須客觀考量罪行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
廉署表示,由公帑資助的大專院校屬公共機構,其僱員不得利用職權索取或收受利益,包括任何職位、受僱工作或合約。
都大則指尊重法庭裁決,重申校方有嚴謹指引及守則處理利益申報及與校外團體合作事宜,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案件編號:DCCC42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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