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召集人求情 官質疑撰文稱「無悔」

2022-09-25 00:00

(左起)「賢學思政」前發言人朱慧盈、前召集人王逸戰及前發言人黃沅琳候判。
(左起)「賢學思政」前發言人朱慧盈、前召集人王逸戰及前發言人黃沅琳候判。

(星島日報報道)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四名成員,今年七月底悉數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於區域法院求情。前召集人王逸戰被指在求情信中表明有悔意,但在網上文章卻指自己「無怨無悔」,代表大狀解釋「無悔」並非指王沒有悔意,惟法官仍質疑其悔意。前秘書長陳枳森自撰求情信則指:「被捕後達成志願的機會渺茫,國安法案底斷絕了通往志業之途,夢想破滅對我猶如死刑」。郭偉健法官把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五日,繼續作進一步補充求情或判刑,期間會為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索取教導所報告。
四名被告依次為二十歲王逸戰、二十歲陳枳森、十八歲朱慧盈及十九歲黃沅琳。他們承認於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代表大狀指無悔非沒悔意

辯方昨要求法庭考慮部分被告在案發後期時,主動退出「賢學思政」,或沒有作出公開行為,應屬《國安法》中所指的「自動放棄犯罪」,本案屬「情節輕微」而非「情節嚴重」。只有王逸戰清晰表明判監是唯一判刑考慮選項,另外三人均希望法庭為他們索取報告。

辯方解釋王逸戰日前撰文自言對本案結果雖然無期盼,但亦無怨無悔,其實意指他知道必定會被判監,沒有埋怨他人激發或誤導他,「無悔」則非指他沒有悔意,而是王在還柙一年內沒有蹉跎歲月。惟郭官認為王並非只是抒發感想,文中更勸勉他人「繼續擇言固執,一起昂首走那未完的路」。
前秘書長:夢想破滅如死刑

辯方為陳枳森求情時指,陳在獄中用心修讀都會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希望出獄後可以更務實的方式服務香港及回報家人的養育之恩。辯方提及陳在案發後期近六個月前已沒有作出公開行為,希望法庭考慮為「自動放棄犯罪」。

黃沅琳求情時則指「賢學思政」只是希望香港變得更好,黃早於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在facebook公開表明退出賢學思政,希望法庭可考慮此屬「自動放棄犯罪」,她亦是「其他參加者」而非組織主要的成立者或參加者,犯案情節較輕,沒有精密組織,沒有實質武力,影響力也不高。

朱慧盈的求情則指她有正面良好品格,曾到內蒙古及泰國義教,幫助老人安排每日健康檢查。而朱當時沒有意會到其行為嚴重性,但現已知道並對此感到非常後悔,會以此為戒。案件編號:DCCC 9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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