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騙16萬房津 總關員與母遭起訴

2022-09-24 00:00

海關展示檢獲的走私貨品。
海關展示檢獲的走私貨品。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海關總關員及其母親,涉嫌訛稱有遵守相關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房屋津貼逾十六萬元,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男總關員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母子兩人現獲准保釋,以待下周二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海關總關員彭子康(四十五歲),及其母親鄧玉芳(六十八歲),為退休人士,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彭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

廉署指,早前接獲庫務署轉介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經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總關員及其母親。
訛稱居於指定物業

案件於二○一七年一月至二○二一年三月期間發生,案發初時彭子康是高級關員,並於二○一九年二月晉升為總關員。彭於二○一七年一月向庫務署申請自置居所資助計畫下的房屋津貼,該項申請涉及一個由他與母親鄧玉芳共同擁有的元朗物業。

根據資助計畫,合資格公務員每月獲發津貼以償還物業按揭貸款,為期最長一百二十個月,相關規則及指引列明申請者須在有關物業居住,而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庫務署最終批准彭子康的申請,並每月向他發放津貼約三千九百元。

其中一項控罪指,彭涉嫌向庫務署訛稱他居於上述元朗單位,意圖詐騙而誘使庫務署批准其資助計畫申請,並向他發放津貼共逾十六萬元。

另一項控罪指,彭及鄧涉嫌一起串謀詐騙庫務署,向庫務署訛稱彭自二○一七年六月起一直居於上述元朗單位;致使庫務署接納彭有遵守資助計畫的入住規定;及誘使庫務署繼續向彭發放資助。

廉署指調查顯示,鄧玉芳於二○一六年八月至二○二一年二月期間把上述單出租給不同租客,她亦曾因應庫務署的調查而要求一名租客更改單位水電帳戶的註冊用戶予彭子康。

廉署發言人提醒公務員,必須廉潔奉公,遵守相關政府規例。公務員若蓄意違反有關規例,不但會影響公務員團隊聲譽,更有可能遭受紀律處分或負上刑責。海關及庫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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