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大狀頭銜 「QC」改「KC」

2022-09-14 00:00

英女皇上周五離世,兒子查理斯隨即成為國王。
英女皇上周五離世,兒子查理斯隨即成為國王。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過去仍是英國殖民地時,法律專業承襲英國的傳統司法制度,本地大律師如有足夠的執業經驗、表現出色和成就獲得公認時,便可被冊封為「御用大律師」,而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後,改稱為「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簡稱SC)。英女皇在位七十載期間任命英國資深大律師成為「御用大律師」(Queen's Counsel,簡稱QC,意指女皇的法律顧問),隨英女皇駕崩後由查理斯三世接任國王,當地的「御用大律師」則須把頭銜更改為King's Counsel(簡稱KC,意指國王的法律顧問)。於一九九○年獲任命為QC的湯家驊資深大律師已把其頭銜改為「KC」,湯對此表示「完全無感覺」,並指「全英國都要改,咁我都跟住改」,亦認為更改頭銜對他毫無影響。
英國大律師公會近日公布,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駕崩後,英國刑事部門已通知當地「御用大律師」的頭銜,會自動由「Queen's Counsel」更改為「King's Counsel」,不作另行通知。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即使在九七回歸前成為『御用大律師』(即take silk)的會員,回歸後一律已改稱『資深大律師』,他們只會以『資深大律師』的身分出庭,不會以『QC』或『KC』等身分出庭。但如在九七回歸前獲得『QC』稱銜的會員,則可能須跟隨英國指示自行更改稱銜為『KC』,這稱銜改變對香港法律制度是毫無影響的。」
杜淦堃:對港法制無影響

香港資深大律師制度源自英國傳統的御用大律師制度,除了英國會冊封御用大律師外,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亦會冊封御用大律師。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江樂士在一九九○年獲任命為「御用大律師」(QC)。他指隨英女皇離世後的君權禪讓,一九九七年在香港獲委任為「QC」的人士便不可繼續自稱為「QC」,需要改稱為「KC」,並認為這個頭銜更改是不可避免的,而實際上顯然與香港大律師無關。江樂士指,基於歷史原因,有些在九七年獲任命的香港「御用大律師」會繼續使用「QC」的頭銜,但他們出庭時均須以「資深大律師」(SC)的身分,即使他們繼續自稱為「QC」亦已經站不住腳,因為他們已不可避免成為已故英女皇的法律顧問。

英國當地的御用大律師頭銜在九月八日已自動改為King's Counsel(KC),而根據現時英國皇室的皇位繼承人多是男性後裔,相信「KC」的頭銜可能持續至少一個世紀,或在一個世紀後才有機會變回Queen's Counsel(QC),有英國當地御用大律師表示「十分榮幸可以成為歷史的一小部分」。隨着頭銜的更改,相信一眾英國御用大律師的名片可能都要重印。英國女皇伊利沙伯二世與菲臘親王的長子查理斯繼位成為英國國王後,其長子威廉王子即成為王儲,而威廉王子的長子喬治王子及長女夏洛特公主則成為英國皇位的第二及第三順位繼承人。

英國御用大律師Richard Todd在香港為執業大律師,他指按當地法例,在英女皇駕崩後,御用大律師的頭銜便須即時由「QC」改為「KC」,毋須進行任何改名儀式。他現時仍在適應「KC」這個頭銜,而其電子郵件地址、文具、卡片等印有「QC」頭銜的物品,均須馬上作出更改。Todd認為,頭銜的更改標誌着時代的變遷及必須遵循,但暫時因為頭銜更改而忙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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