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應圖燒警封鎖帶囚6月

2022-07-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歲女侍應被指於前年八月三十一日,在太子一個公園內企圖以打火機燃燒一條封鎖帶,早前被裁定一項企圖縱火罪罪成。裁判官李志豪(圖)昨日於西九龍法院指,本案沒有特別求情因素,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氣氛,被告行為挑起在場人士的情緒,形容場面或如火勢一樣,可以一發不可收拾,即時監禁無可避免,遂判被告入獄六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雖有毒品案底,但已經是十八歲以前所犯,她成年後一直奉公守法,強調本案並無人受傷,亦沒有物件遭損毀,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辯為伯伯解繩入公園

控方案情指,當晚有警員看到手持打火機的被告,「摀低身」打算在涉案公園燃燒膠帶,遂上前制服。被告被捕後承認犯案,並稱當時想「為伯伯解繩,畀啲伯伯入去(公園)」。被告早前曾自辯表示,當晚喝醉後乘搭巴士回家,下車後打算吸煙才會拿出打火機,被告又投訴自己是在警員毆打及誘使下才簽署警誡會面記錄文件。

李官裁決時指,倘若被告稱「一落車就要吸煙」的說法屬實,不解她為何要走一大段路尋找香煙;另質疑如果警察對被告「不友好」,她不可能在對自己簽署及抄寫的內容「不聞不問」,拒納其說法,故裁定其罪名成立。

被告李傲妍被控於前年八月三十一日,在九龍太子水渠道與西洋菜南街的一個公園內,企圖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橙色封鎖帶。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一一五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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