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管有汽油彈囚14月

2022-05-06 00:00

二十四歲青年林偉豪管有汽油彈罪成,判囚十四個月。
二十四歲青年林偉豪管有汽油彈罪成,判囚十四個月。

(星島日報報道)現年二十四歲的男大專生前年四月在葵涌警署附近遇警員截查,在其紙袋內搜出兩樽汽油彈。他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稱網上有人以千元招徠運紅酒,不知物品實為汽油彈。男學生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屈麗雯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不接納被告遭人設局,涉案汽油彈已製成隨時可用,警署或是目標,乃判被告即時入獄十四個月,並拒絕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屈官指,涉案汽油彈可對人命財產帶來極大破壞,目標或是針對附近的葵涌警署。雖然案發現場一帶沒有示威,但當時常見社會事件,影響公共秩序。屈官亦拒接納辯方指被告賺錢心切誤中「圈套」,指被告必然知道所運物品是汽油彈,繼續運送是其選擇,若被告有意圖使用汽油彈則會加重判罰。屈官以十五個月量刑,考慮到被告常做義工酌情扣減一個月。
官拒信納誤中「圈套」

辯方大律師陸偉雄求情指,被告在單親家庭成長,現就讀運動教練高級文憑課程,課餘常做義工和有兼職。被告案發時任職的餐廳停業,影響其收入大減,其母早年患上子宮頸癌,他當時在社交媒體看到有人出價五千元工作三小時感到吸引,想幫補家計卻誤中「圈套」,望法庭輕判。

被告林偉豪,被控於二○二○年四月十三日,在葵涌警署附近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兩樽汽油彈。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八二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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