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泳池溺斃案 救生員認落假口供
2022-05-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七歲女童去年九月在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游泳時懷疑遇溺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泳池當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而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則訛稱事發時有兩名救生員當值,三人透過WhatsApp「夾口供」,並提及當日只有一救生員「單拖」當值,「咁就咁啱浸咗件」。三人被控三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二十五歲當值救生員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五月十八日判刑,其間批准他保釋;另兩名被告的案件則延至六月八日答辯,以待去信與律政司作商討。案發泳池的物業管理公司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亦承認違反《泳池規例》,被判罰款二千元。
三名被告依次為二十五歲救生員朱禮言、二十歲救生員戴翔及二十八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朱承認於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在屯門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於當日他與男子戴翔為帝琴灣凱琴居游泳池主要救生員;及於當日下午大約四時五十分要求戴翔前往上述游泳池泵房作檢查,以誤導女偵緝警員袁可欣。
物管公司被罰款二千
警發覺只一人當值
控方案情指,本案死者一家案發當日下午到上址探望朋友,並與另外四名小童在會所游泳池的淺水區玩耍追逐。女童母親在傍晚六時十五分發現女兒失去蹤影,其間一名男泳客在池底尋獲不省人事的女童,隨即把她救起及請求救援。女童送院搶救後不治,驗屍報告顯示女童死因為遇溺。警方同晚到案發泳池調查,朱當時稱遇溺事故發生時他本人在場,但另一位救生員戴翔在泵房檢查,其後錄取口供時亦以相同說法。
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發現戴翔事發時根本不在場,而是在另一個泳池當值。朱在同年十一月四日被捕,承認當日向警員撒謊,而案發當日下午五至六時半期間其實只有他一人當值,戴翔是在女童遇溺後才趕到案發泳池。警方其後檢驗救生員朱禮言、戴翔及泳池判頭莫肇毅的手機,發現三人透過WhatsApp「夾口供」,莫肇毅更指「咁就咁啱浸咗件,咁就飛一件過去頂住」,涉誤導警員朱及戴在案發當日下午五時至九時於凱琴居游泳池工作。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七三——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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