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揭假照片虛報陽性 警拘三男女涉欺詐罪
2022-04-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根據衞生防護中心轉介展開調查,昨日拘捕三男女,涉嫌利用家人或網上陽性結果相片登記染疫,其中兩名女疑犯藉此分別騙取十四日及一日病假,另一男子則以父親證件登記,動機未明。今次是自政府推出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個多月來,首次發現有人藉此系統騙取病假。警方指虛報陽性結果騙取病假會干犯欺詐罪,最高判監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涉案一男兩女中,二十五歲男子報稱運輸工人,於三月十二日在呈報平台,上載其父親的身分證明文件,而陽性結果相片亦在網上所得;警方仍在調查其動機,以及其父是否知情。第二名二十五歲女子為文員,於三月二十八日上載的快速測試陽性結果樣本屬於其家人,涉騙取十四天病假。
一女涉騙14天病假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譚威信(見圖)表示,政府於三月七日推出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以供快速測試呈陽性結果的市民,直接經平台進行登記,並需上載證明文件,才可被視為有效呈報個案及下載有關隔離令或檢疫令。衞生防護中心會以隨機抽樣方式,要求經申報系統平台呈報陽性結果的市民進行核酸覆核測試,其間懷疑有人刻意提供虛假資料。
衞生防護中心向警方轉介三宗同類案件,並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統一跟進。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昨日分別在天水圍、旺角及荔景拘捕一男兩女,涉嫌向衞生署職員提供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虛假陽性結果,行動中檢取三部手機。
譚指出,今次為當局自推出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以來,首次發現有人提供虛假資料,有關行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第三條,罪成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被捕人士如利用虛假申報陽性結果騙取病假,有可能干犯欺詐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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