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女生涉藏武器准修訂控罪

2022-04-12 00:00

女被告當日被搜出有卡式石油氣連火槍物品。
女被告當日被搜出有卡式石油氣連火槍物品。

(星島日報報道)二○二○年七月一日適逢《香港國安法》獲全票通過納入《基本法》,警方以疫情為由首度禁止七一遊行,當日逾三百七十人被捕。其中三名男女於北角某大廈樓梯間被警員截停,被搜出身上有卡式石油氣連火槍、伸縮棍及錘子。十七歲女學生及兩名十五歲男學生同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一名十五歲男學生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嚴舜儀主任裁判官批准控方修訂控罪內容,並把案件排期至八月二日開審,預計屆時將傳召七名控方證人,三人獲准按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被搜出石油氣伸縮棍

三名被告依次為十七歲女生關海翹及兩名十五歲男生。修訂控罪指,關與次被告於二○二○年七月一日,在北角僑興大廈二樓樓梯間保管一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第三被告於同日同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支伸縮棍;第三被告另於同日同地保管一支錘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四九三——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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