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郵包走私 首緝獲新冠口服藥

2022-04-12 00:00

海關高級調查主任王逸彥(右)及調查主任伍思齊,展示檢獲的走私藥物。
海關高級調查主任王逸彥(右)及調查主任伍思齊,展示檢獲的走私藥物。

(星島日報報道)海關首次緝獲走私新冠口服藥,上月及本月在機場檢查兩個郵包,檢獲一批未在港註冊的新冠抗口服藥及受管制注射劑,關員根據收貨地址掩至上水一倉庫,再搜獲同款新冠藥物及其他受管制藥物,總值約三百萬元,一名管理倉庫男子當場被捕。海關正追查是否涉及集團營運,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隊第一組高級調查主任王逸彥透露,上月二十一日,海關在香港國際機場透過風險評估,檢查一個由印度空運抵港、報稱為禮物的郵包,檢獲約一萬粒懷疑非法入口的新冠抗病毒口服藥。

案件交由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據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伍思齊表示,經跟進調查後,該郵包收貨地址為上水一個位於商廈的倉庫,關員遂於上月二十三日突擊搜查,搜獲四萬七千粒同款新冠藥物及七萬粒抗癌及治療心血管疾病的受管制藥物。

調查顯示,該倉庫租用三個月,運作時間較短,相信有關藥物供應鄰近地區,沒有流入本地市場。倉庫內一名五十五歲男子,相信他負責管理倉庫,並將藥物分拆及重新包裝及安排寄送,遂將他拘捕扣查。
另檢900支抗癌注射劑

至本月一日,海關在機場再檢查一個同樣寄往上水倉庫的郵包,檢獲約九百支受管制的抗癌注射劑,案中檢獲的所有藥物總值約三百萬元,其中新冠藥物佔約五十萬元。被捕男子已被控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持有許可證下進口受管制藥物,將於稍後提堂。

是次檢獲的新冠藥物為正廠授權副廠在印度當地生產,並只限供應於當地市場使用,在港並無註冊,故不能入口本港並在本地市場使用。海關將進一步調查案件是否涉及集團經營,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指今次是首次緝獲走私新冠藥物,強調目前本港註冊的兩種新冠藥物,均由衞生署供應醫療機構及醫生,處方有需要市民使用,絕不會在零售市場出現。呼籲市民切勿購買來源不明、成分成疑,並未經註冊的藥物,以免影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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