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遭挑戰官判詞指港府朝令夕改
2022-03-31 00:00
申請人為羅綺媚(Law Yee Mei),建議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判詞先指,市民大可批評政府部分抗疫決定和公告違反常理邏輯充斥矛盾、不體恤大眾不察民情、本末倒置不分緩急輕重、朝令夕改訊息混亂,有時更明顯不科學,惟闡明本案中羅綺媚自身沒有接種疫苗,質疑所謂「疫苗通行證」的立法、規例及決定等影響未接種疫苗人士,故焦點應放在「疫苗通行證」規例有否違反任何公共法律原則。
處所非必要造訪之地
(星島日報報道)法官高浩文稱,香港地小人多,人煙稠密,人口流動非常頻繁,而疫苗通行證中適用處所數量有限,處所內市民相互貼近,會帶來更大病毒傳播風險。判詞續指,該些處所於市民而言並非必要造訪之地,大可有其他替代之選進行同類型活動及服務,疫苗通行證中亦列出一系列豁免範圍以照顧居民所需,減少不便。判詞另提到疫苗通行證規例非永久措施,將於本年除夕到期,期間可定期檢討或廢除。
羅綺媚早前在入稟狀指,因強制接種新冠疫苗及「疫苗通行證」安排,以致不能投考地產經紀執照考試,失去就業機會,亦因未接種新冠疫苗被禁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剝奪其買食物及日常用品的權利,也阻止其在無律師代表的情況下進入法庭。
羅亦指「疫苗通行證」阻止其到工作地點附近食肆快速用餐,逼使其需要回家用餐或尋覓公共場所進食外賣,但同樣因未有接種新冠疫苗故亦無法進入公共場所。案件編號: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五一——二○二二。
申請人為羅綺媚(Law Yee Mei),建議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判詞先指,市民大可批評政府部分抗疫決定和公告違反常理邏輯充斥矛盾、不體恤大眾不察民情、本末倒置不分緩急輕重、朝令夕改訊息混亂,有時更明顯不科學,惟闡明本案中羅綺媚自身沒有接種疫苗,質疑所謂「疫苗通行證」的立法、規例及決定等影響未接種疫苗人士,故焦點應放在「疫苗通行證」規例有否違反任何公共法律原則。
處所非必要造訪之地
法官高浩文稱,香港地小人多,人煙稠密,人口流動非常頻繁,而疫苗通行證中適用處所數量有限,處所內市民相互貼近,會帶來更大病毒傳播風險。判詞續指,該些處所於市民而言並非必要造訪之地,大可有其他替代之選進行同類型活動及服務,疫苗通行證中亦列出一系列豁免範圍以照顧居民所需,減少不便。判詞另提到疫苗通行證規例非永久措施,將於本年除夕到期,期間可定期檢討或廢除。
判詞又指,規例沒有強制市民接種疫苗,市民絕對有權自行選擇,反觀疫苗通行證目的正是加強健康保障,鼓勵接種疫苗,減少未接種人士出入高傳播風險之地。判詞指出,近日疫情顯示未接種者帶來影響遠高於已接種者,嚴重不相稱,加上醫療服務及各種資源有限,疫苗通行證規例在現實中合理平衡了各方利害。因此法官認為疫苗通行證規例有理有據,對大眾限制合乎比例,本案無合理可議之處,並無任何勝算,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羅綺媚早前在入稟狀指,因強制接種新冠疫苗及「疫苗通行證」安排,以致不能投考地產經紀執照考試,失去就業機會,亦因未接種新冠疫苗被禁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剝奪其買食物及日常用品的權利,也阻止其在無律師代表的情況下進入法庭。
羅亦指「疫苗通行證」阻止其到工作地點附近食肆快速用餐,逼使其需要回家用餐或尋覓公共場所進食外賣,但同樣因未有接種新冠疫苗故亦無法進入公共場所。案件編號: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五一——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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