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封拒強檢「愈罰愈重」 最高五萬兼收監

2022-03-31 00:00

圍封行動日日有,稍一不慎破財坐監。
圍封行動日日有,稍一不慎破財坐監。

(星島日報報道)當局以不同方式進行強檢,以控制疫情。為提高阻嚇力,食物及衞生局前晚公布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規例,當中提到對不遵從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的檢測規定者,即在圍封行動中沒有檢測人士之最高罰款,惟當局卻「擺烏龍」,事隔一天才更正違反有關規定的罰款為五萬元,將較現時增加一倍,而監禁上限不變。
食衞擺烏龍  一日加價一倍

食物及衞生局前晚公布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規例,指因應早前已提高第599J章下定額罰款水平,故提高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強制檢測公告及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的檢測規定的相關罪行罰則,當時提到三項罪行均罰則一致,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即二萬五千元,以及監禁六個月,以加強阻嚇力並維持不同罰則之間的分級。

不過,當局卻發現資料原來有誤,局方昨晚罕有地發稿訂正,將強檢罰則拆分為兩類。修訂後,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和強制檢測公告者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即二萬五千元,以及監禁六個月。這兩項是指醫生發出的檢測要求及食衞局的強制檢測大廈及處所公告。
劉國勳指應加強宣傳

至於不遵從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的檢測規定者,則最高可被判處第五級罰款,即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即在圍封行動中沒有檢測人士,可被判罰金額較目前最多二萬五千元增加一倍,而監禁上限不變。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相信政府因應隔離設施等配套增加,因此加強罰款,但由於社會上部分獨居長者未必留意新聞,故提醒政府應該要加強宣傳,該有關資訊得以傳開,並在強檢中心的安排上,照顧行動不便的人士。

另一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若政府加重刑罰,則需要說明清楚檢測形式,特別為部分行動不便、有特殊需要的市民,難以離開家中,建議政府可安排上門為他們檢測,或找其他強檢方法,例如考慮讓檢測人士自行採樣後提交相關口水樽予指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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