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避談房策失誤 強推「先填海後規劃」

2022-03-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的房屋問題近年由「新聞」變「舊聞」。政府多年來將問題歸咎土地供應不足,而發展局早在一八年舉行土地大辯論,卻被揭發大批棕地充斥非法作業逾十多年未被取締。近日,當局又將建屋慢的問題,暗批公眾拖累,提出「精簡程序」,削減公眾參與渠道,似乎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但回歸數據理性分析,事實是政府行政程序低效所致。政府今次急修例,其中無非是為「明日大嶼」加速填海鋪路,無疑為規劃失當埋下伏筆。
恐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過去二十多年,香港的填海計畫必須先擬備填海所得土地的法定圖則,才能開展其工程的法定程序。發展局此次修例卻建議取消上述常規做法,擬明文確立「先填海後規劃」,為「明日大嶼」填海提前一年至二○二六年動工。

綠色和平分析過往的填海工程,發現早有「先填海後規劃」導致規劃災難的失敗例子。以三十多年前已開展填海、佔地三百四十公頃的西九龍填海區為例,當初「願景」聲稱為迎合日漸增加的較佳住屋需求,改善整體生活環境為目標,與政府現時提出的「明日大嶼」如出一轍。但當時未規劃土地用途,便急於動工填海,最終令計畫變質。

首先,逾四分之一土地早年被揭發用來放置廢花槽等,閒置逾十年。直至今日,鄰近荔枝角公園的三十五公頃土地仍只作貨櫃場、停車場等,用途與棕地無異。另一邊廂,用來興建公屋的土地,卻遠低於政府原先承諾,卻見大量豪宅落成,反映填海造地不但大規模破壞海洋生態,更無助解決基層的住屋需求,真正須檢視的是房策失當問題。

政府一直硬銷史上最大規模、耗資六千二百四十億元的「明日大嶼」填海計畫,卻沒從上世紀填海失敗個案吸取教訓,甚至欲明文確立「先填海後規劃」,最終會否犯同樣的錯誤,淪為造地「曬太陽」?觀乎政府倉促填海的取態,及欠缺策略的房屋政策,可謂不言自明。
公眾參與僅佔整體時間7%

政府的刀口不但對準填海規劃程序,更以加快程序為名,大幅削減多個公眾表達意見的程序及渠道,包括提議《城市規劃條例》中,將公眾意見及申述減至一輪,並以書面陳述為主,而且市民經過篩選,才獲邀親身申述。有關提議日前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討論,被議員質疑以書面方式申述,對「讀書少」的市民不公平,他們或需用面對面才能有效表達意見或感情,局長卻強調做法合乎程序公義。

想知公眾參與有否拖慢建屋,事實往往勝於雄辯。長春社分析過去十年綠化帶改劃成住宅的案例,發現每項改劃平均需時約三點三年,最長多達八年,惟公眾申述及公聽會平均佔整個程序所需僅約百分之七,反映應精簡的是低效內部官僚程序。此外,來自社會各界的申述是有助城規會更全面了解情況,作出更好的審批結果,尤其是甚具爭議的項目。例如馬鞍山一幅綠化帶,原改劃為私人住宅一事,由於太貼近郊野公園、破壞礦場歷史等,引起強烈反對;城規會舉行公聽會,當面聆聽當地居民、各界專家、環團等看法後,最終接納部分意見,否決該項改劃申請。反之,貿然削弱公眾參與權,或引起司法覆核,恐貪快得慢。

政府要加快建屋,須正視房策失誤問題,並全面規劃近二千公頃的棕地,用以興建公屋,造價及環境成本遠低於填海,一舉多得,勢必可早日「告別劏房」。

 譚凱欣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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