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村谷集水區受生活污水威脅

2022-03-20 00:00

林村逾三成村屋未駁公共污水渠,對集水區構成威脅。 
林村逾三成村屋未駁公共污水渠,對集水區構成威脅。 

(星島日報報道)本周二就是聯合國世界水日,本港林村谷是本地唯一缺乏《郊野公園條例》全面保護的大型集水區,有環團指出,有三成七符合要求的林村村屋尚未接駁到公共污水渠,有機會觸犯法例。而林村谷的集水區內有兩公頃棕地,當中超過四成半棕地位處林村河河道一百米範圍內,對河流水質構成直接威脅,認為當局應加強對林村河集水區水資源保育和管理工作。
居民對集水區認知薄弱

本港大部分集水區與郊野公園重疊,受《水務設施條例》及《郊野公園條例》保護,確保集水區的水質不會受人為活動影響。林村谷的集水區面積約為十六點一平方公里,林村河上游為「具重要生態價值河溪」,有棲身於水流急快河溪的溪吻鰕虎魚,以及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近危的香港瘰螈等本地物種。 

浸大國際學院早前與綠色力量合作,進行「林村居民對林村河及集水區的認知調查」。綠色力量指出,現時林村谷共有二十六條村落,有一萬七千人口居住,逾一千八百家村屋,林村谷有逾七成範圍沒有納入郊野公園範圍內,人類活動對集水區造成壓力。 

調查在去年十月至十一月,在大埔林村多條鄉村訪問二百二十四名居民,逾七成受訪居民不知自己居於集水區範圍。調查又發現近三成居民認為可於林村河排放污水,逾兩成認為可利用林村河水洗地或洗車。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均屬違法,可被判處罰款。 
河道附近多倉庫停車場

綠色力量指,前年底林村河集水區內有高達三成七符合要求的村屋,即多達六百六十九家尚未接駁到公共污水渠,認為環保署應積極果斷執法。 

林村河集水區內約有兩公頃棕地,主要為露天倉庫及停車場,當中超過四成半棕地位處林村河河道一百米範圍內,對河流水質構成直接威脅。

浸大國際學院「地理及資源管理」專修學科統籌主任胡麗恩指,政府應增加當地居民參與有關林村河集水區水資源保育和管理的工作。綠色力量總監鄭睦奇博士則指,政府需盡快協助把區內污水排放連接到公共污水渠系統,遏止不符合水資源保育方針的發展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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